中国银监会原定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或推迟实施。
据财新网昨日报道,在银监会今年初上报国务院并获批复的杠杆率、流动性、资本充足率、拨贷比四项监管新工具中,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拨贷比等指标均推迟执行,但杠杆率要求仍按时推进,即在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今年5月《中国银行(601988)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发布时指出,将于2011年完成《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配套监管规章的修订和发布工作,为2012年初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奠定基础。
而根据银监会官方信息,截至目前,仅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针对流动性、资本充足率两项指标的管理办法尚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针对拨贷比的管理办法尚未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
对于外界关于银监会可能放松监管要求的期望,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放松标准。”
另据财新网昨日援引一位资深银行业分析师的话说,推迟新规的出台,显示对以往监管政策过紧的微调态度。该分析师认为,明年监管政策将不会延续收紧的方向,而是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微调。这也反映了逆周期监管的原则,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监管政策应该适度放松。
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网站显示,在12月14日下午银监会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当前银行业要严守风险底线,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
或延至明年下半年出台
财新网昨日援引接近银监会知情人士的消息称,“资本充足率新规执行时间推后,但条款更改空间不大”,资本监管新规可能会推迟至2012年下半年出台,且出台后“立即执行”。
虽然执行时间点推迟,但是条款进一步修订的空间并不大。新规在10月份曾进行过第三轮征求意见,并细微调整了部分条款,令其对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再减少0.2-0.3个百分点,而最新版对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在0.7-0.8个百分点。
同时,拨贷比和流动性指标也会推迟执行,但标准是否会修改,目前还没有说法。短期而言,对原定于2013年需要达标的交通银行(601328)和中国银行较为有利。
根据可查资料,银监会在此前发布的多个文件中明确新监管标准自2012年初开始实施。
银监会在5月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时表示,国内新监管标准自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底达标,实施时间提前1年,最后达标时间提前2年。此后正式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明确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要求各类银行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原则上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标,给予了2年和5年的过渡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称拟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管标准。
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新监管工具推迟实施对银行影响较小,但可以争取更多时间,为达标做出更加充分的准备。
某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如果新的监管工具推迟实施,或许是决策层在衡量目前监管的力度是不是合适,但对银行本身的影响较小,“监管层应该看得更长远一些 而不是针对当前的问题相机作出短视的决定。”
上述负责人说,对已经明确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杠杆率指标,银行达标并无难度,而在另外的三项监管新指标中,股份制银行对拨贷比达标普遍感到压力较大,“股份制银行的不良率很低,不良资产绝对值较小,相应计提的准备金也较少,相对于国有大行,拨贷比达标较为困难。”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除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招商银行(600036)等6家银监会明确要求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外,光大银行(601818)已正式向监管机构提交新资本协议实施评估申请,浦发银行(600000)则在其11月25日的公告中披露公司通过关于新资本协议实施预评估申请。
监管尺度“定位过高”?
值得关注的是,12月3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北京表示,需要寻求一个更加合适的资本监管标准、更加合适的资本水平,在实现国际标准的同时进一步保护和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王兆星强调,实施国际新标准的过程中,应实现与中国国情、维护我国银行体系安全、提升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和促进银行业创新等五方面的平衡。
在有关银行业监管尺度方面,多位专家则表达了“定位过高”的担忧。
在此之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11月8日在《中国经济时报》撰文指出:“无论是监管标准的设定,还是监管指标的定义,都出现了许多明显高于国际标准的情形。监管者的用意也许是借此强化银行风险监管,但如果把握不当,反而可能对银行体系的稳健造成冲击。”
无独有偶,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11月3日发表于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的文章中,将当前的银行监管体系比喻成“马其诺防线”,并提出了“这一防线发挥作用的空间究竟有多大呢?”的质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也曾指出,新监管标准部分与中国实际不符,在金融全球化的情况下,标准定得高的国家,其银行受到的束缚就大。
目前,银监会要求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还需要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与此同时,在流动性监管上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新指标,规定两者比例均不得低于100%,并保留了75%的贷存比监管指标。
巴曙松在上述文章中指出,虽然从单个指标的标准看比国际标准提高的百分比并不多,但众多指标的叠加效果,会使短期内银行业面临的资本压力冲击显著加大。他建议,监管准则运用需要更多考虑具体的实施环境。
在郭田勇看来,虽然中资银行当前有较高的资本水平,但在制度遮掩下,银行风险暴露度将很低,高比例的资本金要求不但无法吸收风险,反而容易是一种资金浪费,而且易对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干扰。 来源: 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