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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做央企产权进场交易排头兵         
中石油做央企产权进场交易排头兵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tprtc.com/ | 点击数:1516 | 更新时间:2005-12-15 | 文章录入:admin5 ]

鲁  阳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是通过市场广泛征集买家、充分发现价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制度保障,是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结构、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的重要举措。

  中石油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是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模范,在贯彻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制度中,做了大量的工作。2003年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之后,中石油集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建立和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企业的职责,推动所属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中石油在对下属企业国有产权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拟订出50余宗转让项目,到11月底为止,已有7个转让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为中央企业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排头兵。

  用政策统一思想

  在中石油集团,他们是用党和国家政策来统一各级企业领导对国有产权进场转让的认识。

  国有产权为什么要进入产权市场转让?中石油集团的领导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很明确的,是为了推动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中纪委从2002年开始大力推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但中石油是一个拥有总资产9000多亿元的超大型企业,在国内拥有13个大型特大型油气田企业、16个大型特大型炼油化工企业、19个石油销售企业和一大批其他类型的下属企业,改制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为使集团的一级、二级甚至三级、四级企业的管理者都正确理解国有产权进入市场转让的意义,他们做了大量工作。通过组织学习中纪委文件和国务院国资委文件,大家认识到,国有产权除了特殊规定的内部划拨、国资委批准的协议转让,出售的企业国有产权,一律要通过指定的产权市场,这是中纪委的要求,也是国务院国资委的规定。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在行动上是不能打折扣的。通过学习,各级企业领导认识到,企业国有产权是全国人民的产权,将国有产权在市场转让,就是要让人民充分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我国民主进步的体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制度安排。

  吉化集团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转让了苏州安利化工30%的股权,46.5万美元的挂牌价,以70万美元成交。吉化集团的同志说,在产权市场转让国有产权,有一整套审计评估、报告批准、挂牌登记、项目公示、征集买家、签约成交、价款结算的规范程序,一环扣一环,谁也不能搞暗箱操作,既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又充分体现了产权市场发现买家、发现价格的功能,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通过自上而下对照实践学习政策法规,现在,中石油的所属企业,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制度已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在实践中培训骨干

  中石油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培训骨干。

  中石油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推进国有产权进场转让的文件,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中石油总部领导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细,在总部,在二级、三级子公司,都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业务主管部门,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推进、监管国有产权转让的工作体系。为了让各级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关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要求,中石油分别通过集中学习、办班讲课的方式,层层培训审计评估备案管理、产权转让报批交易的业务骨干。今年8月份,他们还分三批,对东北、西北、华北的所属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和检查。

  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中石油集团的实际情况,他们在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清理法人实体,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中石油集团从2004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对企业兴办的法人实体进行全面清理,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规范产权管理。已经采取撤并整合、关闭注销、改制分流、股权出售等形式处置法人实体728家,占计划处置的47%。预计今年底基本完成清理任务,初步形成“两级投资,三级法人”的组织架构,为规范产权转让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产权转让管理,明确产权交易机构。中石油《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提出了集团加强和规范产权转让管理的要求,明确了所属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权限、程序,制定了鼓励产权转让的政策。经过与国资委推荐的产权交易机构多次商谈,对交易网络、费用和服务情况比选,今年6月选定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中石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交易纪律。按照国资委要求,两次对企业产权转让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从规范转让程序、充分披露信息、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自查。通过宣传、学习、培训、实践,在中石油的二、三级企业,已形成了开展企业国有产权在产权市场转让的骨干队伍。

  一个鲜活的案例

  这是一个以46.5万美元挂牌、以70万美元成交的鲜活案例。

  苏州宝时安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吉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合资公司,是四级法人,原始总投资155万美元,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为46.5万美元。2004年,由于苏州市政府实施整体规划,宝时公司需进行整体搬迁,但由于搬迁费用大、投资回报低等原因,吉化集团公司拟将持有的30%的股权进行转让。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石油集团公司的规定,吉化集团公司按规范程序开展国有产权转让工作。

  一、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转让方案。2005年4~6月,根据宝时公司的实际情况,他们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制定出产权转让方案,方案中对国有身份职工的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进行了妥善安排。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内部决策。2005年6月,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宝时公司30%股权的事宜。

  三、报批。2005年7月25日,吉化集团公司向中石油集团公司上报股权转让的请示文件。2005年8月16日,中石油集团公司下发了对吉化集团公司转让宝时公司30%股权的批复,同意以46.5万美元挂牌转让。

  四、清产核资、审计、评估。2005年6~8月,进行了清产核资、预审计、预评估工作,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批复后,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五、转让登记。2005年8月26日,股权转让的进场交易文件提交给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并签署了一系列法律文件。

  六、信息披露。2005年8月30日,股权转让的信息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005年9月5日,宝时公司股权转让信息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正式登报,20个工作日的挂牌公告期限开始启动。

  七、举牌受让。2005年9月30日,法国宝时国际集团公司举牌受让。

  八、成交签约。由于只有一家买家,2005年10月25日,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与法国宝时国际集团公司正式签订股权协议转让合同。产权转让价款为70万美元,比挂牌价高出23.5万美元。

  九、资金结算及后续工作。法国宝石国际集团将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价款结算专用账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价款后出具了交易鉴证书,并将价款汇入了吉化集团的指定账号。

  十、三条重要经验。

  (一)进场交易,有效堵塞漏洞,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产权转让进场交易,能够公正地为双方提供转让平台。产权市场建立的管理制度包含严格的入场规则和审查程序,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资格和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合规性检查。从吉化集团公司实际操作来看,进场交易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转让方材料13份,标的企业材料11份,受让方材料8份,这些材料一般都由经办方(转让方)提供,由此可见,产权不清晰的,不具备资格的或所提供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的都不能进场。通过资格规范,有效堵塞漏洞,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进场交易,能够实现资金有效监管。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用户设置了价款结算的专用账户,受让方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将产权交易价款汇入了专用账户,根据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这样做不仅规范了交易,保证了资金安全,而且为交易双方都建立了互信机制。

  (三)信息积聚、价格发现。吉化集团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的一些拟进行产权交易的项目,并没有事先联系好产权受让方。吉化集团公司希望通过进场挂牌交易,能够吸引一些产权受让方,通过场内规范、充分和有序的竞争,发现企业国有产权的真实价值,并确定产权受让方,完成在场外较难完成的产权转让行为。

  中石油是一个超大型国有企业,下属企业多,产权层级多,推进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但中石油领导知难而上,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杜绝违规行为,规范产权管理,通过统一思想,培训骨干,将这项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成为中央企业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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