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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期权激励暂停上市公司静待新规出台         
股改期权激励暂停上市公司静待新规出台
[ 作者:岳敬飞 刘俊 | 转贴自:http://www.cnpre.com/SOE/ | 点击数:725 | 更新时间:2005-9-26 | 文章录入:admin5 ]

  围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国资委和证监会的看法出现了分歧。

  国资委产权局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国资委即将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在股改中的审批程序。此外,由于相关政策尚未完善,国资委将不再批复股改方案中的期权激励内容。这无疑给股改中的股权激励泼了一盆冷水。

  9月24日,轴研科技公告称,此前拟定的股权激励条款将在股改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在8月23日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第10点显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这被认为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即将实施的一个重大信号。截至昨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G中信、G韶钢、G恒生、G金发、G中化、G农产品、轴研科技等。

  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尚在制订中,这些上市公司的“抢跑”行为,终于被国资委以“不再批复股改方案中的期权激励内容”的方式暂停。那么,股改方案包含期权激励并且被国资委批复了的公司是否会暂停股权激励呢?

  昨日,G韶钢董秘刘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虽然公司股改方案已通过,但是该方案是比较匆忙的。股权激励作为公司股改方案中的一个条款,与股改方案一起上报给国资委,国资委当时并没有专门针对股权激励表示过同意或者不同意。目前公司股权激励的细则还没有制订,若国资委有新的政策出台,公司的股权激励如何实施还很难说。

  根据G韶钢此前的公告,“对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将于非流通股股东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实施”。这一激励方案为,韶钢集团将以5%的股份、计6705.6万股,作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行权期为韶钢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两年内。行权价格为大于或者等于2005年3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值3.77元。

  中化国际董秘毛嘉农昨日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我们的股权激励方案是要实施的,但是,还要等国家出台意见。现在,国资委和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的意见还没出。目前,所有有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都在等。”

  股权激励研究专家郑培敏认为,对于国企股权激励,国资监管机关倾向于在增量里做文章,且应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改革成本;第二批股改试点中部分国有企业以存量股权作为激励来源,让国有股股东单方面承担改革和激励成本,与此精神是违背的。郑培敏主张股权激励应该积极探索,但必须在股改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透明地操作。

每日经济新闻 - 中国国企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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