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和申能股份日前同时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 由于宝钢在我国钢铁行业所处的龙头地位,所以其股改方案及未来的实施情况成为同行及建筑、房地产、建材等相关行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今日股市谈论的热门话题。 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支付标准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2股股份和1份行权价为4.50元、存续期为378天的认购权证。申能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发起人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2股。 宝钢股份A类投资者获配43120000股,锁定期于今日到期,该等股票配售价格为5.12元,定于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以多重保障回报流通股股东 宝钢股份在分红政策及对价方案方面均作出进一步改进。其中在原有分红硬性比例约束的基础上,提出未来连续3年中每年现金分红均不低于每股0.32元,同时在原有2个月的增持保护期后额外设置6个月增持保护期,后6月内的追加增持金额上限同为20亿元,增持启动条件仍为股价跌破4.53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告中补充提出前2月及后6月中增持停止条件均为股价高于4.53元或增持额度用尽,即保护期内股价跌破4.53元后大股东将启动增持,且在股价不高于4.53元情况下,其增持义务将持续至用尽该阶段内全部增持额度为止。此外,本次公告还明确提出,在前2月内未用尽的增持额度可结转进入后6月内,即若前两月内未发生实际增持,则后6月的最高增持额度将上升至40亿元。 综合以上宝钢股份分红及对价方案的基本构想,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利益将受到多重保障。除在股改实施后一次性获得10送2.2股及1份认购权证的对价补偿以外,在设有增持保护机制的头8个月内,一旦股价跌破4.53元,大股东将负有最高须购入40亿元股票的护盘义务;在设有认股权利的头一年内,社会公众股东既可以自由卖出权证并取得现金,也可以完整持有权证直至1年到期,若到期时股价高出4.50元,则持有人可按4.50元认购股票并赚取较低认购价与较高到期市价之间的差价收益。在设有分红金额承诺的未来3年内,社会公众股东每年现金分红收入将不低于每股0.32元。此外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改取得流通权后,在未来3年内还设有一系列禁售安排。 从增持承诺的保障效应来看,按现行股价除权定位后,大股东增持上限价格比除权后股价高出约0.37元,增持承诺的溢价率约为8.9%,按4.53元的增持上限价格计算,大股东40亿元增持额度对应的买入股数将达到8.83亿股,占据送股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约为18.6%。以上较高溢价增持承诺和较大增持覆盖率无疑将对未来宝钢股价具有明显支撑作用。 从分红保底金额的保障效应来看,按现行股价除权结果及每年不低于0.32元的派息来计算,未来3年宝钢股份每年股息收益率将高达7.7%,比2004年全市场股息收益率高出5.3个百分点,比目前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出约4.4个百分点,比当前3年期企业债市场收益率高出约4.3个百分点。参考3年期企业债的可比利率水平,综合股票投资的市值波动风险因素,假定宝钢股份税后股息收益率的上限水平在5.5%左右,则宝钢股价的相应定位将达到4.65元左右,该高息效应在除权可比口径下将对宝钢股份目前股价将产生12%左右的提升作用。 总体来看,宝钢股份最新增持方案具有较高溢价率和较大覆盖面的特点,有利于在股改启动阶段内稳定与托举股价,分红保底方案则具有显著高息特点,有利于在中期内提高宝钢投资价值、封杀股价下跌空间。而从更长远来看,在股改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与大股东共享的流通股利益背景下,伴随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及中国股市转折性变局的大趋势,宝钢股份龙头地位的长期挖掘与不断提升无疑更将水道渠成。 根据国信证券前期对宝钢股份的分析,宝钢股份要满足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资产价值在全流通过程中不受损失的要求,需要支付的对价率是19.5%;要满足补偿流通股的流通权价值的对价要求,需要支付的对价率是26.3%。郑东指出,新增的承诺使公司的对价率进一步接近上述要求,与机构投资者最初预期的25%也基本达成一致。 从市场的发展中得到好处 宝钢股份总经理艾宝俊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于宝钢股份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充满信心。他建议,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一定要结合企业过往的表现,作出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宝钢将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和投资者充分沟通的态度,争取形成一个共赢的方案。 艾宝俊说,选择宝钢作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很大程度上表明了监管层对这一改革的决心;宝钢股份非常愿意积极地参与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参与这次改革更主要的是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立意出发,因为只有市场发展了,作为市场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成员,才会从市场的发展中得到好处。 因此,他认为,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对宝钢股份今后的发展具有三方面重要的影响:首先,希望藉此次改革为流通股东带来切实的好处;第二,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第三,通过此次方案的实施,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有利于形成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共同的利益基础,从而在公司整体的运营机制、治理结构上,保证企业长期更加持续健康地发展。他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表现很好,各方面都得到投资者的认可,希望这个方案也是一个实现双方共赢的方案。 艾宝俊笑言:“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评价一个市场最主要的标准是它进步的速度”。 依政策倾向彰显大企业优势 宝钢股份董事会秘书陈缨表示,对照新公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宝钢一直以来的战略定位与政策导向是一致的,而政策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助推宝钢的发展。 政策的颁布对钢铁行业的长期发展有利,政策的很多具体内容可谓“对症下药”,是针对钢铁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包括行业集中度、地区布局、可持续性发展、环保等提出来的。政策倡导的一些原则,宝钢之前也是这样做的,比如优化产品结构,立足于满足国际国内短缺产品、高端产品的需求;重视环保投入;在节能降耗方面要求较高等等。政策的颁布和实施,相信将使宝钢固有的优势更为明显。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宝钢无疑将受惠于整合现有企业、鼓励兼并重组、严格市场准入、提高产业集中度、布局向沿海沿江地区转移等新政策。 以对钢铁产业布局的调整为例,新政策规定,从矿石、能源、资源、水资源、运输条件和国内外市场考虑,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钢铁企业不谋求生产规模扩大。东北的鞍山-本溪地区实施联合重组,华东地区提高生产集中度,中南地区适合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而华北、西南、西北地区应控制生产能力扩张。宝钢当年选址就已经充分考虑了临港建设的原则,而公司在广东湛江建1000万吨级钢厂的项目规划,在新政策下更容易获得批准。假如项目获准,公司离世界钢铁业前三强的目标也将更进一步。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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