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委托,就合肥大厦饭店整体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如下: 1、标的简介:合肥大厦饭店(原市政府招待所)始建于1986年,隶属于合肥市政府办公厅。该饭店位于合肥市花园街79号,地处合肥市中心地带,紧邻市府广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饭店主楼为七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302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70平方米。其中一楼接待大厅约360平方米;二楼为餐厅,设10个包厢,可同时接待120人就餐;裙楼为办公区;三至七楼为客房部,共有客房45间(套)。客房内设施齐全。内设广日电梯一部、电话自动交换机一部。适用于宾馆酒店。经改造也可用作娱乐休闲、沐浴、办公、医院、商务、办学培训等用途。 2、转让资产范围:合肥大厦饭店整体资产,包括位于合肥市花园街79号的饭店主楼、酒店设施设备及57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3、挂牌参考价为人民币998万元整。 4、受让方须继承出让方与原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面积约为154平方米,租赁期到2005年10月14日止)。 5、受让方自产权转让合同签字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90%,余款在产权证明办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6、意向受让方须于2005年6月28日前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转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60526029988091;开户行:中行逍遥津支行)。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须于2005年7月6日17:00前将受让方案等材料(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7、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 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受让价格及收购资金来源等内容的受让方案; (2)受让方资格证明: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方财务状况: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材料; (4)受让方须提供已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四层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51-2674706 传 真:0551-2675104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05年6月6日
发布时间: 2005-06-07 信息出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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