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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证监会:今年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 作者:证监会 | 转贴自:证监会 | 点击数:801 | 更新时间:2012-4-11 | 文章录入:admin ]
证监会:今年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不以融资为目的 将研究场外到场内的转板机制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微博)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证监会今年将在总结中关村(6.95,0.29,4.35%)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不是以融资为目的,而是以交易为目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挂牌企业股东允许超过200人。此外,未来将研究场外市场到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从中关村试点扩大到全国的高新园区企业,第二步是进一步扩大到全国所有股份公司。他解释说,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企业规模、成长阶段和业态模式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将从市场需求出发,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对于场外市场发展可能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的担忧,该负责人表示,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不用担心。一是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几千万元;二是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由于场外市场挂牌公司没有经过公开发行,股本集中度较高,交易涉及的资金量非常有限。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1月1日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时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三是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由于场外市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且采用议价转让方式,公司更希望与企业具有产业和市场关联的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进入,中关村试点中,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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