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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产权市场及其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         
我国产权市场及其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
[ 作者:产权市场 | 转贴自:产权市场 | 点击数:1567 | 更新时间:2012-3-2 | 文章录入:admin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杨晓舫

  从1988年起我国创建产权市场已23年。其间,经过了国务院整顿、中纪委反腐败建设产权市场部署、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产权市场等不同阶段的检验。可是,全国产权市场为什么至今尚未形成统一建设?未来建设产权市场是一个什么趋势?这两个问题都是目前经济社会研究产权市场的专家、学者、产权市场从业者的关注焦点。本文希望抛砖引玉与大家讨论。

  一、“建设产权市场”具有丰富内涵

  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产权市场”的战略任务。这是继我国创建产权市场14年以后,党中央将建设产权市场纳入对经济工作的统一部署,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的市场建设目标要求,其意义决非寻常。另一方面,这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战略任务,距中纪委制定的《2002年全国反腐败斗争部署》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要求仅8个月时间,距国务院1998年部署的整顿产权市场也只有4年时间。由此可见党中央提出“建设产权市场”的战略任务应该是对实践的总结,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事实证明,这个决议对整顿以后的全国产权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恢复性作用,对稳定经济社会秩序,发展市场经济产生了推动效应。

  实践证明,中国发展市场经济,无论是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还是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单一的标准化证券股票市场,不能满足我国文化差异、地域差异、地方经济差异、企业差异等需要。事实上我国证券股票市场创新潜能受限,不能有效的扩大资源配置的市场面,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市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效应,反之显现了市场建设不协调,经济秩序不对称矛盾。

  建设产权市场,标志着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不仅需要证券股票市场、货币市场、也需要产权市场在为国企提供产权转让服务的同时创新交易服务,为不能进入证券股票市场的其它资源提供融资服务。各种非标准权益性交易事项,只要通过产权市场的交易流程,就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大化。产权市场起到了协调证券股票市场不能满足,无力创新交易,市场建设不平衡,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市场秩序不和谐的作用。这是十六大提出建设产权市场以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最明显的收获。

  这个不争的事实,从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3号令)至今,全国产权市场在近9年时间里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为企业国有产权流动提供了积极有序的、规范的服务,使企业国有产权通过市场化配置实现了最大化的保值增值,杜绝了企业产权“零资产”、“低价位”转让,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各种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减少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序交易,造成的对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权益侵害,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负面影响。而且,产权市场积极发挥为经济社会各种非标准化的权益性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交易创新服务,在所实现的各种数据中得到了佐证。

  2005年,全国产权市场在国务院国资委海南会议提出的产权交易“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市场建设指导原则下,利用市场公信力,积极推动交易创新,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物权、债权、金融资产、矿权、排污权、民营产权、混合经济产权等非标准权益类交易事项提供了积极的融资服务。如果将产权市场每年实现的各种产权交易量,与证券股票市场的IPQ同一口径比对,2004年至今,不包括全国技术产权市场平均每年实现的2000亿交易量,仅全国产权市场连续7年成交量,年度均超过了证券股票市场的IPQ融资量。特别是2007-2010年,由美国“两房”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中,我国证券股票市场连续严重滑坡,实现融资量为4000亿元左右。而产权市场却呈现了交易量连续增长,年均交易量达到了5000亿元以上(见:北京大学中国产权市场课题研究组,2008-2010年《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有力的填补了我国证券股票市场交易滑坡对国家建设的影响,有效的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产权市场对稳定国家经济秩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并将继续通过交易创新为经济社会各种非标准权益性资源配置提供服务的作用毋庸置疑。

  这正是因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积极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产权市场”战略任务过程中,支持产权市场创新各种权益事项的交易,使产权市场在为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提供交易服务同时,抓住了全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机遇,创新交易机制,不断的为经济社会提供创新服务,凸现了产权市场就是我国非标准权益性资源的交易市场属性,佐证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具有丰富的内涵。

  二、影响产权市场建设的主要问题

  2005年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提出了建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任务,国家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批建设产权市场的文件,特别是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资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刚性制度,应该说,建设产权市场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可是至今这个我国最大的非标准化资本市场已经23年时间检验,为什么全国还没有实现统一建设,困扰统一建设产权市场的主要问题在哪里?

  实践以为,与9年前比较,虽然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相当一部分领导、管理者对产权市场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权市场的建设环境也有了很大变化。遗憾的是,如果以十六大提出建设产权市场9年的时间进程严格评价,由于我国经济管理严重存在“权力部门化”,一些行政部门、市场监管者,他们对产权市场的认识进步,在行动上与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要求对照,可以说,思想还不够解放,进步还是缓慢的。对照西方国家的立法时间要求评价,如果将产权市场建设的23年时间作为立法考量,我国建设产权市场至今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这不仅是一种文化差异的反应,更是我们对落后文化的可怕坚持,是国家完善经济制度的遗憾。

  研究认为,针对国情实际,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应该结合文化、地域、经济、企业素质等差异,确立建设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这才是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最佳路径。因为实践告诉了我们,产权市场具有的交易创新优势是其它要素市场不能替代的。各种非标准交易事项,只要通过了产权市场都能获得:规避法律风险、保护自己、保护领导、快速的发布市场信息、快速的发现市场投资者、快速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快速的通过交易创新最大限度的实现交易最大化。所以,经济界、理论界、产权市场的从业者普遍认为,我国建设完整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体系,降低市场建设成本、时间成本的唯一选择,应该加快立法建设产权市场进程。这个观点无论对各级领导、还是对经济社会、对理论研究的学者、政策研究的专家而言,都是至观重要的。

  今天,无论是建设产权市场留下的23年历史,还是长江流域产权共同市场编制的《中国产权年鉴》,还是北京大学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的理论和交易数据,已经告诉了人们,建设产权市场的最低标准,至少可以为市场不同的需求者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会;如果从国家利益的最高标准出发,即: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同时建设产权市场,在理论和实践上,这应该是国家对既有的“二元”财经制度下的市场体系建设的补充和制度的完善。

  事实上,我国建设产权市场,同时建设证券股票市场,既结合了我国文化差异、经济发展差异、地域差异,企业差异等的国情实际,也弥补了我国建设资本市场理论准备不足。所以,我们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多形体、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应该是对我国建立单一的标准化证券股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理论设计和市场体系建设的完善。

  事实上,我们应该认识到,从市场理论和交易的意义看,在产权市场、证券股票市场完成的交易,同属于对权益性事项的交易,其结果同样具有,获得或失去:投资权、收益权、分配权、处分权。表明了建设产权市场就是建设我国资本权益非标准化交易市场的属性应该毋容置疑。

  事实上,建设产权市场更大的意义在于,在市场理论和交易实践上,它与我国的技术产权市场、证券股票市场,完整形成了我国“二元”财经体制下,以证券股票市场为主,技术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为辅的“一主两翼”的多元化、多形态、多层次的资本权益交易市场体系。在这个市场体系中,特别是对地方政府而言,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建设其他要素市场的直接成本、时间成本、降低地方政府在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的执行风险,使地方政府通过信息共享,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有了资源优化配置的主动权、话语权。在这层意义上,也可以说建设产权市场,就是我国“二元”财经制度对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安排。

  事实上,我国建设产权市场,不但使各种非标准权益性资源的交易事项有了市场。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国际资本市场建设理论,是中国对国际资本市场体系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准则,我们为什么不支持立法建设具有民族性质的中国产权市场呢?

  三、国家需要立法建设产权市场

  建设产权市场,支持产权交易创新,实际上经济社会是最大的受益者。2004年以来,在“3号令”规范建设产权市场的推动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指导原则,全国产权市场为各种性质的产权融资服务创新了:项目招商融资、增资扩股、企业整体托管、企业股权托管、股权质押融资、物权交易融资、涉讼资产交易、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广告经营权招商、排放权交易、矿权交易、林权交易、融资租赁、处置国家淘汰设备等大约近20多项,经济社会成为了最大受益者。但是,现实的问题是,产权市场的各种创新超出了“3号令”和《企业国资法》的支持范围。我们以冰山一角作为佐证。

  例1:2004年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东方锅炉”内部交易,高管集体沦陷的重大案件,使股市产生了连锁反应。上市公司及辅业生产经营严重倒退,近万名职工受到了严重影响。

  恢复“东方锅炉”正常生产秩序,稳定职工、稳定股民,成为了当时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维稳工作的需要,引起了经济社会极大关注。企业在若干机构提供的解困方案中,选择了与具有市场优势和公信力的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成都联交所协助企业在近10个月的时间里,在原国家经贸委859号文件有效时间内,针对13家辅业不同背景,利用市场平台引进各种投资者,通过复制交易流程,成功剥离了依附在“东方锅炉”的13家辅业,使“东方锅炉”轻装上阵、辅业自主经营,主辅业之间确立了市场关系。如果按照常规的改制方法,仅职工安置的资金缺口就达3000多万元左右。但是与产权市场合作,通过创新改制执行方法,“东方锅炉”不但剥离了13家辅业,而且职工安置费用还结余了1888万元,3000多名辅业职工还全部实现了第二次再就业。企业改变了困境,“东方锅炉”股票也快速的恢复到50---60元的交易区间。

  虽然,这个案例在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全国产权市场年度大检查时誉为:东锅模式。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由于缺乏主体法律支持,使创新承担了风险。

  例2:2003年至今,广州产权交易所运用市场机制和平台公信力,不花政府一分钱,创新了“企业整体托管转让模式”。通过对260家不同性质的困难企业实施整体托管,减少了政府、社会压力。通过市场化操作,让托管企业实现了整体转让,安置职工达13000多名,使托管的企业全部走出了困境。

  如:2004年,广州一家颇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开发了一个名叫“广地花园”的地产项目,总投资为7亿元。企业在开发的鼎盛期出现了股东不和、资金链断裂危机、物管濒临瘫痪等内外交困。企业自己转让“广地花园”,一分钱都无人问津。广交所接受企业托管请求以后,充分利用市场公信力和创新潜力,寻求政府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更换物业管理、清偿原来所欠员工工资、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引入做市商机制与市场基金合作,使企业在整体转让中获得了新生。这个托管模式载入了《中国产权经济概论》,引起了广大读者高度赞誉,被财政部前副部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张佑才、我国著名金融学者王松奇博士、我国著名市场经济学者刘纪鹏教授等评价为“广州现象”。可是,从法律的角多看,由于托管创新缺乏主体法律支持,使创新承担了风险。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产权市场的创新潜力不断被市场开发,我国其它要素市场又不具有产权市场独特的交易创新潜能,如果建设产权市场和产权市场创新服务缺乏法律支持,不仅于民、于国不利,更不利于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未来建设产权市场的立法趋势

  研究产权市场23年建设历史,实践认为,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已经成为了未来立法建设产权市场的趋势。

  第一,如前所述,建设产权市场是对我国“二元”财经体制的市场体系的完善。1994年我国建立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体制。实践证明,实行“二元”财经制度的最大好处是:1、能够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责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2、巩固和强化了中央政府协调经济建设的权威;3、产生了符合国情集中力量办大事,稳定经济社会的积极效果。

  但是,由于我国设计的证券股票市场创新潜力有限,暴露出了与“二元”财经体制不协调的市场建设直接矛盾,反应在:1、证券股票市场无法满足千军万马上独木桥的需要;2、地方政府对货币市场、证券股票市场没有话语权。而各种非标准化的权益性资源交易监管分散、信息不能共享、众多非标准权益类资源配置有市无场、交易秩序混乱;3、由于市场监管分散、信息不能共享,对各种非标准化的权益类交易事项执行权、监督权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权钱交易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较多负面影响。从利弊两方面看,实践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有一个与“二元”财经体制相对应,能够发表指导意见的基础性市场。

  第二,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产权市场无论是交易量中、交易宗数、交易品种、服务对象等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产权市场可持续发展得到了市场经济的极大支持。

  第三,按照文化、经济、地域、行政管理等特征和属性、规律性等,2002年至今全国陆续出现了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的11种模式。

  1、在江苏省、浙江省,2002、2003年就一直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的原则,以江苏、浙江省产权交易所为主,对应财政体制,各地产权市场建立了共生的合作模式。

  2、在重庆,2004年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就制定了与“二元”财经体制相对应的区域性产权市场建设目标。在重庆市政府产权市场建设管委会支持下,建立了高度统一的产权交易大市场,31个行政区分别建立了产权市场,接受重庆联交所和地方财政、国资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定位,产生了各种资源“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积极效应,使物权交易走在了全国前列,并协助法院运用产权交易机制,在全国首创了:涉讼资产进场交易的市场化处置制度。“重庆模式”得到了经济社会高度评价,各项创新获得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贺国强、周永康的高度肯定。

  3、在湖北省,2005年提出了建立以湖北省光谷联交所与武汉市联交所为主的市场“五统一”的机制,如今已走了全省产权交易机构紧密式一体化建设的模式。

  4、在沈阳、吉林省2005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市交易机构完全统一的模式,分别接受省市国资委、财政厅的指导。省市机构一体化正在向全省机构发展。

  5、在江西省,2006年出现了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全省设立办事处与地方政府机构合作的模式。

  6、在北京,2007年北交所推出了多种专业产权交易市场的集团化发展模式。

  7、在天津,2007年出现了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投资主体,合作建立专业市场的发展模式。

  8、在广东省,2008年推出了以广州产权交易所为主的全省机构成员所的市场业务统一的合作模式。

  9、在湖南省、陕西省2008年出现了以湖南省联交所、西部产权交易所为主的全省机构成员所的合作模式。

  10、在上海, 2009年产生了以上交所为主,积极发展多种产权交易专业市场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11、在四川省,2009年首创了以四川省级产权市场、成都市产权市场、西藏投资机构共建的跨省际的西南联交所,并通过业务合作积极向各地机构发展的业务合作模式(注:11种产权市场模式,参考了任斌2011年为北京大学产权市场课题提供的研究,见《中国产权市场发展报告》)。

  综上,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产权市场要求,全国出现的“区域性、开放性”产权市场发展趋势,充分揭示了与我国“二元”财经体制的内涵关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建设“区域性、开放型”产权市场作为国家建设产权市场的定位,这个定位与国情文化相适应,应该是全国人大制定《产权交易法》的立法参考。

  2011年12月9日晚23.20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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