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宋献冬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产高铬球油淬生产线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议》,定于2010年8月12日在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0年8月12日在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8月12日下午3时正式召开
会议地点:焦作市建设西路1号 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7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请于2009年7月28日以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与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联系并进行登记(没有按期登记的股东将没有表决权)。登记时需提供姓名、客户号、股权证号、持股数、联系方式。
2.联系电话: 0391-3668888
传 真: 0391-3668889
(五)出席会议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账户卡(或股权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权账户卡(或股权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权账户卡(或股权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账户卡(或股权证)。
(六)停牌事宜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010年8月12日)公司股票暂停交易一天。
(七)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本公告另见: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hnprec.com
焦电集团网址:http://www.jzdljt.com.cn
瑞祥公司网址:http://www.rxcq.com.cn
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焦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权帐户号码(或股权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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