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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之二         
产权交易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之二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湖北产权经纪网 | 点击数:4357 | 更新时间:2005-3-21 | 文章录入:admin2 ]
  第二部分 产权交易市场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现状分析
   
   在中国,产权交易及产权交易市场所隐含的内容在2000年才开始获得广泛承认。事实上,中国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诞生和发展经历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 它是在80年代后随股份制改革而生,1992年迅猛发展。 然而,1998年整顿金融秩序,所有“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所”都被视为“场外非法”而被关闭。只是到了2000年左右,中国产权交易出现重大转机,产权交易所在很多地方恢复,国有产权交易的限制开始松动,更关键的是,知识经济时代带动知识产权的流动和交易,众多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始建立。
   由此可见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前期主要是由原体改委及财政、国资系统组建的产权交易所(1984-1998),后期主要是由科委系统组建技术产权交易所(1999至今),二者来源不同, 业务也有不同。 现在, 全国上下已经建立了大大小小的产权交易所和技术产权交易所, 形成了原来的产权交易所和新兴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并存的局面,共同构成我国目前所谓的产权交易市场。其主要特点是以做市商或会员代理制交易为特征,进行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并购、重组等。纵观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历史,原产权交易所与后来新兴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在建立的目的、服务的对象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所以有关其情况的介绍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也只能分别进行。
   一、传统的产权交易所
   (一)传统产权交易所兴起的背景和发展的历史
   中国产权市场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984年(早于股票市场)。1984年7月,保定市纺织机械厂、保定市锅炉厂以承担对方全部债权债务的方式分别兼并保定市针织器材厂和保定市风机厂,产权交易的概念由此在中国出现。此后,出于消灭亏损企业的需要,企业并购在武汉、北京、沈阳、重庆、深圳等地推行。
   1988年3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将企业产权的有条件转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一个月之后,武汉即成立企业产权市场,保定、南京、福州、成都、深圳等地也在一年之内成立了产权交易市场或机构,并购目的也逐渐由消灭亏损向优化结构转变。
   但在创立后不久,一些产权市场的组织者就失去了发展方向。1994年,四川乐山出现了所谓的“箩筐交易市场”,当地产权交易所绕开证券监督机构,将国有企业的产权搬上柜台交易。闹到最后,乐山大街上到处在卖“国企股票”,当地人将这些所谓的股票装在箩筐里出售,伸手可以抓出一大把。尽管产权市场的实质是柜台市场,但在起步阶段就变相成为股票市场。1994年4月22日,国务院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对此明令禁止,并强调国有企业不能上市交易,不得新设产权交易机构。产权市场走入第一个低潮。
   就在国务院明传电报的前两天,上海产权交易所的前身——上海城乡产权交易所成立了。上海是传统工业基地,当时国企改革已非常紧迫,但城乡产权交易所只能按照国务院的指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
   转机在第二年出现。1995年,大量的国有资产存量需要盘活,而市场才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通道。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召集各地国资局和部分产权交易所,到山东讨论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办法。会议经过广泛讨论后,认为我国急需规范的产权市场,并草拟了产权转让办法。当时正是上海国企3年改革的关键时期,上海市委决定把产权市场当作国企改革的一步棋来发展,下定决心对城乡产权交易所进行重组。
   1996年3月,上海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后,制定了产权交易暂行管理办法,上海国资办还出台了国有资产交易办法等6个文件,正式将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引入产权市场。上海产交所重组当年,实现交易额40亿元,超过前两年的总和。沈阳、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地的产权市场也有较大发展,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中发挥了积极的市场配置功能。
   这时,党的十四大召开,这次会议不仅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原则,报告中也第一次出现了“产权交易”的名词。产权市场迎来了第二次高潮。
   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法规约束,一些产权市场的定位不明确,一些省市的产权交易所不满足于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交易。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山东淄博试点组建区域性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后,当地产权交易所建立了报价系统,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拆细交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全国有12家产权交易所与淄博联网,江苏、广东等地的企业也将股权拿去交易,而且可以将股权拆细成单股买卖。
   同时,一些地方将存量国有资产的盘活当作“运动”,限时限刻“抓大放小”,于是大量的国有资产“半卖半送”、“名卖实送”。产权市场的不正常现象再次引起中央的重视,强调国有企业不能一卖了之。1997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清理整顿产权市场的股权拆细交易,产权市场又一次走入低潮,山东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被解散。
   一些学者认为,在这次清理整顿中,不少地方主管部门理性地引导产权交易机构在规范中运作、在规范中发展,这是值得庆幸的。正因如此,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后,产权市场才得以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兴起,原来的产权交易所出现了以下一些新发展:
   1. 服务对象扩展: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产权市场走过了最初为存量国有资产找出路的目的,已成为资产重组和资本进退的枢纽、存量资产与增量资本嫁接的平台、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的桥梁、跨国并购和吸引外资的通道。上海产交所的服务对象从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转变为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人;交易方式从企业整体产权转让为主,转变为部分产权的转让占主导,近年外资并购也相当活跃。
   2. 服务内容扩展:如今的产权市场,已不再仅仅是信息撮合、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场所,服务内容已发展到信息查询、政策法律咨询、协调操作、融资注资、并购策划等多个方面。有个典型的例子:在啤酒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上海啤酒有限公司终于招架不住,1999年濒临破产,上海产交所接受委托对这家企业的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招标转让。招标公告发出后,引来众多企业投标,通过激烈角逐和严格审查,青岛啤酒中标。但上海啤酒提出以出让方为主对企业职工进行安置,青岛啤酒则担心在未来几年内上海啤酒会遇到市政动迁。在双方相持不下时,上海产交所出面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最终解决了矛盾,使青岛啤酒放心地到上海投资。
   3. 跨地区交易增加,流动性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产权交易更是如此。而产权的情况很复杂,无法用统一标准来衡量标的,产权交易的参与度也很低,一般来说,同行业或相近行业的企业才有购买欲望,因此,产权的流动性非常差。这就注定了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产权资源配置。近几年,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日趋活跃,以上海为例,当地企业到黑龙江、内蒙古、广东、新疆、海南等地并购,也有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的企业到上海收购兼并。2001年的异地并购中,上海企业并购外地企业92宗,收购出资额18.94亿元;外地企业收购上海企业87宗,收购出资额6.11亿元;外地企业收购外地在沪投资企业37宗,收购出资额3.82亿元。异地并购在上海产交所产权交易中的占比已超过40%。1997年7月,上海产交所联合西至青海、东至福建的29家产权交易所成立了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数年来,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异地重组和跨地区并购。
   (二)传统产权交易所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挥的作用
   我国传统产权交易市场最初是由财政局和国资局出资建立的,目的是解决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转让问题。那么就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来讲,它主要能够解决一些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资产转让和融资问题。但是,正如我们在上面分析过的,99年以来的一些新发展,使得传统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都在不断扩大,所有制区分已经基本不存在了,业务上与新兴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出现了重合,所有这些都表明,传统国资体系的产权交易市场已经在更广阔的范围发展,已经成为广大的民营中小企业可选的一条融资途径。
   从产权交易市场本身的条件来看,它有能力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中小企业处于较差的弱势信息地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或虽有此类机构,但服务的功能有限。而产权交易市场有严格的进场制度,把"要买"的和"要卖"的都集中在一起,双方都能把握对方完全的信息,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另外,产权交易市场有丰富的信息来源,还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帮助,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市场调研提供信息咨询,帮助企业引进资本和技术,介绍合作伙伴,充当企业的财务和管理顾问等,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那么实际上中国目前的产权交易所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上发挥着多大的作用?
   从交易的数量看,在全国各产权交易所中经营最好的上海产权交易所2000年内的总交易额已经达480亿元(而1994年成立之初只有5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参与的交易案例已占交易总量的54%,但其单个交易的金额不高,占总交易金额的20%。上海市民营企业涉足政府组织的产权交易始于1999年,在此之前在上海产权交易所中购买国企产权的只能是其他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企被允许介入交易之后的发展势头迅猛。民营企业在交易时偏爱规模较小的国企,所选择购买的企业一般具有实业基础,如小型的制鞋厂等。
   从交易量的具体构成也就是交易的结构看,上海产权市场近些年正在向成熟的市场形态转型,成为上海经济实现多元所有制结构以及各类资产在市场流动中寻找最佳配置的重要市场通道。
   原先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要交易对象的上海产权市场,成功实现了向各类所有制企业出资的人开放。这个根本性转型,使上海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并购市场。在1996年,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产权转让交易占到上海产权交易所转让交易量的97%。至2000年,这类交易所占比重已下降至53%;而其他产权主体的转让交易比例明显上升。
   原先只有困难到难以维持的国有企业,才会想到去产权市场转让资产实现"解套”,现在则有越来越多的优势企业利用产权市场为自己的扩张寻找机会。产权交易的这一转型,使上海多元资本日益频繁地相互融合渗透。1996年上海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中,破产资产转让占到49.2%,去年破产资产交易只占到3%。而为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多元资本参股、控股的公司制企业扩张发展实施的股权交易数量,则占到全年成交量的70%。
   随着上海经济实施产业升级的进程加快,产权市场的资产重组也从以传统产业存量资产盘活为主,向高新技术股权流动并与传统产业嫁接渗透转型。1996年产交所的所有交易都属传统产业内部的资产重组。而2000年高新技术的产权交易量已达到22多宗,约占全年交易量的一成,其中相当一部分与传统产业实现了资产嫁接。
   从交易的时间和效率看,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进行一起产权买卖所需时间一般为3-6个月,这在全国来看已经是最快的了。最初买卖双方开始接触时是满怀戒心,交易所进行的是协调工作。而出卖产权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市场协商进行转让,二是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招标投标,三是进行公开拍卖。这些交易方式基本都还是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虽然比原来传统“一对一”分散的投融资形式要进步,但是相对成熟的资本市场形式其融资效率还是要低得多。
   从交易成本看,与证券市场上的产权交易不同的是,产权交易所进行的是有形资产交易。交易所追求的是买卖双方等价交换,尊重市场的选择。而且由于进行的是产权的整体出让,所以要想找到合适的买家和卖家就要付出更多的搜寻成本和谈判成本,相比之下,产权交易所进行的交易成本要比证券市场高得多。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产权交易所已经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小企业改制和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它只能是暂时性的协调机构,长期看来,中国还需要成熟的资本市场,也就是说产权交易必然会从目前低级的有形交易市场形式发展为标准的场外交易市场。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成为市场运行的主体,传统产权交易所的主要功能将会从为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服务转化为广大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和购并服务,所有制的界限会逐渐淡化消失。
   (三)传统产权交易所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外部环境面临的问题:
   (1)缺乏统一法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半数以上的省(市、区),甚至经济比较发达、改革意识较为强烈、资本市场活跃的很多地方都有较为明确的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然而毕竟省情、市情不同,办法各异,难以统一,交易异化,使产权交易向纵深发展受阻。
    (2)政策风险。由于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决策层对产权交易的性质、职能、运行方式等一直没有一个明确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进场交易的风险和交易成本。流动不等于流失,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世界新一轮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浪潮不可能远离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是不进步或者进步太慢就意味着落后。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可以通过市场化流动发挥资产的效能,而不流动只会使资产进一步"缩水"。
   (3)改革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企业职工安置和养老金的筹集往往成为产权交易双方谈判的焦点,并成为交易成功的一大障碍。一些国有或者集体企业历年积累下来的大量明亏、暗亏、潜亏等财务问题,在企业高负债经营或承包经营的背景下发生的难以分清产权主体的资产负债情况,也制约着产权交易的顺利进行。
   (4)产权主体的缺位、错位。国有产权缺位、错位严重,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和困难中的国有企业更是如此。由于我国国有资产在管理权限、管理职能及资产处置决策权等方面的交叉和难以统一,因而造成事实上的责、权、利相脱节,或者是实际工作中的责任心、利益取向的差异,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在产权交易审批上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缺乏交易协调,管理效率低下,条块分割。
   (5)产权交易仍未走出行政化的怪圈。产权交易过分行政化,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名存实亡,运作的业务屈指可数,很多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基本上是在各级政府部门"拉郎配"的情况下操作的。
   2. 内部环境面临的问题:
   (1)市场交易规模总量偏小。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运行中,进场交易对象多以国企、集体企业为主,大多私营企业选择了场外交易,而我国国企目前大多运行效率低下,处境困难,尽管普遍有资产流动的愿望,但产权出让的多,"接招"的少,实际发生的产权交易行为和资产重新配置的数量与企业的要求相差甚大。
   (2)交易市场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十多年来,我国各地区相继建立起自己的产权交易中心或技术产权交易所。据统计,全国除重庆、吉林、青海、新疆、西藏没有设省级产权交易中心外(上述个别省下属已有市级交易机构)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产权交易中心(所)200多家。但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之间条块分割,地区隔离严重,值得推崇的只有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但也仅是一种松散协作。全国的产权交易机构之间还停留在信息交流、经验交流上,业务合作少。
   (3)有市无场,场外交易情况严重,成交率低。我国产权交易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情况是:入市的产权有市无场,成交率低,堵住了资产流失;不入市的产权有场无市,继续使资产流失。另外,一些自发的场外交易行为由于信息不畅,透明度较低,政策导向弱,起不到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反而容易滋生腐败,并引发经济纠纷,增大交易的成本和风险,甚至影响到后来交易者的信心。
   (4)交易严重异化,层次低。目前,一些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曾一度为了满足法人股流通,让法人股甚至部分职工股进入产权交易所,并且采用了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进行连续交易,这与我国有关政策是相违背的。一些产权交易所为了维持生存,开展了一些与主业无关的业务,甚至业务收入中主要来源却以副业为主,交易严重异化,经营层次低。
    (5)缺乏统一的市场规则。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缺乏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发育程度很不平衡,各行其是,有的地方甚至还有按地方官员的看法决定国有产权交易的情况。
   (6)交易环节多,手段过于单一,成本费用较高。产权交易涉及的因素众多,包括有土地、矿产、房产、设备、车辆等诸多因素。比如房产和地产权证的变更,除整体评估外,房产及地产部门要重新评估并收费,增大了交易成本;另外,交易手段单一,多为协议转让,通常是强弱联合,多为承债式收购,并且大多要求有现金投入,安置富余人员,承接退休人员,负责设备更新等,对受让方资金压力大,潜在交易成本相当高。  
   以上诸多问题表明,中国传统的产权交易所还处于很不完善的状态,必须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改革,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对传统的产权交易所失去了信心,那种认为传统的产权交易所必然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完成而消亡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传统的产权交易所在长期的发展中对企业产权的转让、企业资产定价、企业间的购并改制等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无论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的中小企业都是一样适用的,因为它们是市场经济中通行的规则,并没有所有制的区分。只要中国还有广大的中小企业在,传统的产权交易市场就还是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的。
   目前,我国传统的产权交易所在总体上已经形成了南北两大共同市场的局面:以上海产权交易所为龙头组织了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员为长江流域省市的产权交易机构(2001年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量超过600亿元);以天津产权交易所为龙头组织了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员为长江以北地区及京津地区的产权交易机构。我们的目标自然是最终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大市场,使广大的中小企业无论国有、集体所有还是民营都能够在一个平等的、广阔的平台上进行融资、改制和购并,为企业将来的发展壮大以进入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融资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新建的技术产权交易所
   (一)技术产权交易所发展概况
   1. 兴起背景
   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的现实背景:
   首先,技术产权交易所在中国的兴起与创业板的迟迟未能推出有着密切关系。
   1999年底,第一家技术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成立的初衷是为了迎接即将设立的创业板,但2000年下半年国家最终确定将创业板放在深圳后,上海就转向了“三板”市场的运作,以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同时还积极探索形成创业板资本的运行和推出机制。而去年10月成立的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则更是创业板的“配套”之作。另外,创业板迟迟不出,加上先成立的上海、北京、合肥、成都、深圳技术产权交易所的示范效应,使得更多的地方政府似乎看到了另一条促进技术资本化的途径——发展技术产权交易所。这样,便出现了技术产权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涌现的状况。
   其次,技术产权交易所的成立在相当程度上是对原来传统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一种创新。正如我们在前面介绍我国99年之前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历史时所提到过的,98年1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执行之后,我国大传统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就走入了低谷,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99年底技术产权交易所底成立,则突出强调了“技术”二字,与风险投资、高科技企业等最新的产业紧密联系,在实际运作中将服务对象扩展到了广大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中小企业,所以是对原来为国有集体企业、为微利甚至亏损企业服务的传统产权交易市场本质上的创新,同时也带动了传统产权交易所的转型和业务扩展,从而走入了新的发展高潮。
   虽然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兴起有着特定的现实背景,但是从本质上看,它同二板市场一样,都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正如我们已经分析过的,对我国来说,主板自然远远不能满足国内众多企业筹集资金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创业板的容量更是有限的,更多的风险投资企业还是需要类似的交易所能为其提供产权流动和融资的途径。而另一方面,由于诸多中小企业和创新单位没有得到足够和及时的资本支持,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极低。全国每年有6万多项科技成果,但是不到10%的转化率使得很多层不得不“老死”在实验室里。同时,近年的上市公司频频将从股市募集到的资金委托理财和居民储蓄稳步增长的实事证明国内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所以说,中国缺的不是资本,而是资本的流动机制,从而无法实现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技术产权交易所正是在资金与项目中发挥了中介桥梁作用,实现了技术与金融资本的对接,同时也为各种风险资本提供了退出通道。正是由于满足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所以才有了技术产权交易所一时间的遍地开花,当然这中间也存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作用。
   2、发展状况
   自1999年12月上海成立我国第一家技术产权交易所以来,短短的两年时间,全国各地已成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40多家,这些交易机构基本上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发起设立的。据统计,目前设立的交易机构注册资本金中由各地方政府财政直接出资或地方财政资金通过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出资已达到将近4亿元。
   各地设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宗旨是:促进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为创业(风险)投资等各类资本的进入和推出提供便利通道,与“创业板形成良性的对接,实现技术资本、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人力资本的优化组合。已设立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体制大致分为国有事业法人和公司法人两种。
   例如:陕西技术产权交易所采用的是事业法人制,其运营费用由省财政全额拨款;而其他大多是公司法人制,如上海、深圳、西安、武汉等。已设立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绝大多数都将其未来发展定位于区域性的、非公开的、权益性初级资本市场,其运营机制采用做市商席位制或会员代理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技术转让、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拍卖、信息发布服务和股权融资、国有和非国有产权鉴证等业务,有些机构还开展了未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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