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统一法规和组织,各地各自为政,不利于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间、行业间的优势互补,也极大地阻碍了产权市场的发展
企业产权交易是一个企业对另一个或若干个企业进行有偿吸收合并,并对自身和被收购方的全部生产要素融合和重构的过程。产权交易市场则在信息发布、咨询服务、交易撮合、价格发现、交易鉴证以及交易纠纷调处等方面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平台。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还着重服务于国企改制,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地规范操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又吸纳了社会资金参与,对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还应当从交易机构、交易规则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方面入手,促进交易前后相关程序的规范化,为产权交易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已建立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西部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等四个区域共同市场。这表明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化程度有了极大的提高,市场体系也逐步趋向完善。但是,由于产权交易联盟过于松散,也出现了一些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的产权交易机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置,其业务开展的区域往往也仅限于本行政区内;而在同一行政区内,又分为由财政、国资部门主管的产权交易机构和由科技部门主管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在一些省会城市又有省、市两级产权交易机构,这样导致的结果往往就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法规和组织,各地各自为政,不利于全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间、行业间的优势互补,也极大地阻碍了产权市场的发展。
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国性共同市场,共同市场将从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交易统计标准和对外推介项目格式标准着手,努力打破产权交易行为的地区封闭,使资产的流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在目前条件下则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实现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集中和信息发布网络化的优势,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到产权交易市场中来。
在产权交易中产权明晰化是产权交易的首要条件,资产评估和明确产权交易的定价原则是产权交易的基础性环节,而产权交易的外部性控制则是产权交易得以存续的重要条件。
因此,首先必须完善产权界定法律规范,明确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私人资产的界限 ,并且明确产权主体,从而确定交易主体和责任主体。其次,在资产评估方面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整的、符合国际通用规则的资产评估体系。走出传统的"清产核资"的窠臼,承认和接受市场通行的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确保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合理性。最后,要完善反垄断、外资监管、交易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则,保障企业产权有序流动。
产权交易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不但涉及资产评估、前景预测、价格磋商等问题,而且还关联到诸如法律风险控制、资金筹集、交易方式选择等许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在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于产权交易必不可少。中介机构的职责包括帮助顾客物色"目标公司",进行资产评估,预测经营前景,代理进行价格的磋商,确定交易方式以及控制法律风险等。中介机构和产权经纪人的出现为产权交易注入了润滑剂,它使得一些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才能充分帮助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
中国要加快产权交易的发展也必须培训一批自己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经纪人。这些机构及其经纪人应该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实战能力,既懂产权交易的各种规则、方法以及其内在规律,又能帮助购买者分析各种不同的情况,确定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方式,保障产权交易的顺畅进行。从而达到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产权交易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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