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进场结算,是指产权交易中的受让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结算账户,向产权出让方支付产权价款的财会结算行为。
天津市《关于加强产权交易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津财企2002第22号)规定:产权交易必须在产权交易市场结算交割。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是按照天津市政府的文件要求,从2002年6月开始推行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制度的。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受理程序及操作规定》,《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外汇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了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制度。现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不仅能安全便捷地进行产权交易的人民币结算,而且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批准从2005年6月开始建立了外汇结算账户,能安全便捷地进行产权交易的外汇结算。
一、进场结算的意义
对于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天津市政府文件做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国资委鼓励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但目前尚未提出明确要求。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实践体会到,推行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制度,有利于从5个方面提升产权市场的服务功能:
(一)有利于健全产权交易制度。在产权市场,健全的产权交易程序包括登记、挂牌公示、确定交易方式、签约、结算、鉴证、变更登记七个环节。在整个交易程序中,交易结算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进场成功完成交易资金结算,既标志前期登记、挂牌公示、确定交易方式、签约四道程序有效,又可保障进行鉴证、变更登记程序,顺利完成全部交易程序。
(二)有利于保护产权交易双方的利益。产权交易是一组权利束的交易,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对交易双方来说都可能是第一次交往,很可能互不了解甚至互不信任。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资金结算,构筑了资金交割的安全通道。受让方支付产权价款后,可以拿到交易鉴证书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转让方确保在产权过户前收到产权价款。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资金结算,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产权交易双方的利益。
(三)有利于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当前,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价款,一般都是用来安置职工。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资金结算,可以保证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价款安全到账、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妥善安置,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长期以来,企业国有资产出资者的非人格化特点,是造成国有资产自卖自买、骗卖骗买的症结。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国有资产并在场内结算产权价款,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有利于境外投资者通过产权市场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境外投资者收购企业国有产权,外汇结算是一道难题。现在,经国家外管局批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开设了产权交易的外汇结算专用账户,可以办理美元、欧元、日元、港元等外汇结算。在天津,境外投资者收购企业国有产权,可以直接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的外汇结算专用账户,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转入出让方账户。境外投资者在其它省市产权交易机构收购企业国有产权,也可以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的外汇结算专用账户进行外汇结算。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四川方面有一笔央企产权合作业务。签订合同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方应该将收购资金汇入天津,经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四川方面老总当时不理解,在天津方面的坚持下,还是进行了场内结算。正在结算过程中,受让方突然提出与交易合同相违背的要求,引起出让方职工不满。这时天津方面和四川方面共同提出,若不履行合同,则不办理交易鉴证手续,自然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在三方的压力下,受让方不得不履行合同承诺。为此事,四川方面老总特意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表示感谢。
二、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规范做法。
(一)合理界定进场结算的范围。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按天津市政府文件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的要求,合理界定了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的范围:
1、经过挂牌,签约并经鉴证部审查合格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
2、经过挂牌,签约并经鉴证部审查合格的集体企业产权转让项目;
3、非国有集体交易主体双方委托进场资金结算的产权转让项目。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根据标的额大小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500万元以下交易额的必须一次性付款。大于500万元交易额,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产权交易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受证方必须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的规定做出承诺。
(二)规范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流程。
1、凡属进场资金结算的国有集体企业转让项目,代理机构在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时,必须明确资金进场结算条款。
2、凡属进场结算的国有集体企业转让项目,交易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受让方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市场结算账户;属于外汇结算的,受让方必须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市场外汇结算账户。
3、严格资金结算手续。
交易合同签定后,交易部结算员填写《结算收款审批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向受让方开具结算专用收据。收据上必须注明该款项的用途,即关于XX产权(股权)交易款。
受让方以结算专用收据上开具的日期为准,在5个工作日将资金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鉴证部收到其结算银行的人民币进账证明后,经审查交易主体合格,交易流程合规,交易要件齐备后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鉴证书。产权交易双方,凭交易鉴证书到国资、工商、土地规划、房屋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
外汇结算的出让方,应持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鉴证书(外管局备份)及相关手续(按外管局规定)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办理结汇核准批复,并到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交易部接到受让方《委托付款通知书》、《产权交易结算款声明书》,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由财务部在鉴证书签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给出让方。
(三)服务客户,提高结算水平
制定规范文本,方便客户使用。为方便客户填写,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印制了产权交易资金场内结算的《结算专用收据》、《结算收款审批表》、《委托付款通知书》、《产权交易结算款声明书》和《结算程序收件清单》统一文本。
制定交易结算的岗位责任制。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根据产权交易资金场内结算流程,制定了交易部结算员,交易部部长,财务部结算会计,财务部部长,鉴证部鉴证员,鉴证部部长,中心主任等相关人员交易资金结算的申报,审核,签字,付款岗位责任制。做到产权交易资金场内结算事事有人办,办事有规则,时间有要求,风险能掌控。
选择实力雄厚的合作银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与资金雄厚,信誉良好,拥有先进、快速的同城异地资金划拨手段的银行进行合作,这些银行都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驻津分支机构,为大额资金的有效流转提供了方便,保证大额资金的能够及时到位。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一笔3.2亿元的转让款,在接到付款通知后,我们及时与银行进行联系,采用加急电汇的方式为其付款,使其资金在最短的时间到达华能集团在北京的指定账户。
开设外汇结算账户,为外资并购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在国家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政策指导下,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看好中国的产权市场,通过产权市场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收购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为方便外汇结算,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经国家外管局批准开设了产权交易资金外汇结算专用账户,可以办埋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外币结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还利用自身优势,为转让方的结汇手续进行指导,节约了客户的时间,提高了资金的流转效率。
快速结算,热情为企业服务。天津市工具厂是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所属的老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超过300%,企业生存无望,职工不稳定。为盘活实有资产,妥善分流安置职工,2004年3月20日,该厂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在天津天菱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资企业中持有17.44%的国有股份,公示20个工作日后,征集到一家受让方日本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为了职工在过年期间都得到妥善安置,中心严格规定了日本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外汇汇入境内的时间,外汇到账后,在国家外汇总局天津市分局的支持下,以最快的速度办妥付款结汇手续,产权交易结算款及时汇入天津市工具厂的指定账户,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
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产权交易1441件,进场结算产权交易资金的868件,进场结算率超过60%以上;进场结算资金总额125.26亿元,占总成交额343.69亿元的36.4%。实现了全部进场结算产权转让项目交割顺利,全部产权转让价款按时准确结算。
二、防范进场结算风险
推行产权交易资金进场结算制度,是产权市场的探索与创新,要十分重视风险防范。进场结算产权交易资金的主要风险大体上有三种:一是境内外不法商人通过产权市场洗黑钱;二是产权交易资金被挪用或拆借,造成专用资金链断裂;三是产权交易资金在进账出账中出现差错,造成客户资金流失。为了防范以上风险,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为了防止不法资金进入产权市场,中心通过受让方登记,严格审查受让方的主体法律地位、资金储备和资金来源情况,严防不法资本进入产权市场。在外汇结算中,发挥外汇结算银行对外资风险隔离墙的作用,阻止境外不法商人通过产权市场洗黑钱。
(二)坚持产权交易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专账专用。产权交易中心日常业务来往资金一律不得通过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周转;产权交易结算专用账户上的资金坚持从哪项标的产权项目进来,往哪项标点产权项目划走。我们认为,对产权交易结算专用账户上的资金,应该坚决做到不拆借、不挪用,更不准用于炒股炒汇等风险投资,确保专款专用。
(三)认真负责地办好每笔收支。每笔产权交易资金的划转,都坚持四个一定要。即产权交易结算员一定要填清划转的收款单位名称、账户号码、金额、时间,确保准确无误;交易部长一定要审查付款标的项目名称、金额、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确保准确无误;结算会计一定要核准该项目交易资金是否相符;主任在签字付款时一定要审查划款手续是否齐全,结算相关责任人是否都已经签字,进出账单位和资金额是否相符。产权交易结算资金实行主任一支笔签字付款制。
在结算中,除上述三方面情况外,往往还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复杂情况。比如受让方将交易资金打入结算专用账号后,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把该笔交易资金扣压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照此办理,受让人的资金就不能转入转让方,交易双方的利益都将受到侵害。对于这种情况,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维护受让方、出让方利益,维护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形象的为原则,坚持予以婉言拒绝。有的产权转让项目,可能是财政专项资金或转让方的母公司投资形成的产权,财政或转让方的母公司要求将产权转让资金划入他们指定的账户。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按照产权转让的法规,只和交易主体进行交易资金结算,将产权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的账户。转让标的投资纠纷,待结算完成后由相关各方通过法律或仲裁渠道解决。
产权交易资金进账结算制度,对维护交易双方利益,提升产权市场服务功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值得探索和倡导。在推行过程中,既要坚持规范运作,又要注重风险防范。
(作者单位: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稿源: 综合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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