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公布《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
□记者 齐轶 北京报道
银监会日前公布《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该《指引》旨在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运作,有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功能,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关注和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此外,董事会应充分掌握信息,对商业银行重大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而不应以股东或高级管理层的判断取代董事会的独立判断。
本次《指引》对商业银行董事会职责范围、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根据《指引》要求,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权利责任应以书面形式清晰界定,并作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有效履行职责的依据,董事会应当确保商业银行制定发展战略,并监督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应定期对发展战略进行重新审议,以确保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相一致。
本次《指引》就商业银行内部人和关联股东的交易问题也给出明确规范:董事会应当通过下设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出处: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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