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资委产权局发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国资管理新机构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国企产权无偿划转做出规范。
《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四大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机构调整需要;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划转双方协商一致。
在操作程序上,划转协议生成要按“三步走”:第一,要有无偿划转的可行性报告;第二,划转双方都要按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最后还要有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的审计报告。
国资委还规定了严密的审批程序,这些审批程序都强调一个精神,即必须由所属的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方能实施,哪怕是在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