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瑞祥产权-官方网站 >> 文章频道 >> 资料中心 >> 行业资料 >> 正文
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国内航线恢复征燃油附加         
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国内航线恢复征燃油附加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dfzq.com.cn/info/index_more.asp?code=040702 | 点击数:1046 | 更新时间:2005/7/27 | 文章录入:admin6 ]

    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决定从8月1日到12月31日,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

  据了解,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是为了缓解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

  其中,国内航线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航线。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买机票时收取,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出处:中华工商时报

上一篇文章:第四批手机"准生证"通过发改委初审
下一篇文章: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曹玉书透露成品油价格可能继续上调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开祥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决…[358]
· 开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409]
· 开祥股份召开24年度股东会…[671]
· 开祥股份十届三次董事会决…[276]
· 开祥股份十届四次监事会决…[237]
 
· 上合组织会议举行期间休市…[3254]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认购截止…[4971]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方案实施…[5699]
· 开祥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4328]
· 开祥股份关于信原实业受让…[3810]
 
· 亚洲民航市场正在萎缩[1020]
· 发展过热民航三年内不受理…[1012]
· 第6次降低进口关税车市进…[1186]
· 国内民航欲动航空联盟奶酪…[1691]
· 民航总局力挺廉价航空[1386]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