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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市场日趋统一         
中国产权市场日趋统一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chanquan/public/final.jsp | 点击数:829 | 更新时间:2008-10-8 | 文章录入:admin2 ]

证券时报记者孙玉
    随着中国产权规模、容量日益扩大,市场综合性特征日益明显,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步伐加快,统一监管进入实质性阶段。相关专家分析指出,中国产权市场正趋于统一。
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在统一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市场主体的多样化扩大了产权市场的覆盖面。在财政部颁布《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后,金融类国有资产进入产权市场进行交易的框架制度开始形成。2007年,仅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金融类产权交易金额就达208.68亿元。
    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方面,2007年,北京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相继以政府部门文件形式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场交易。由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呼声更加高涨。
    与此同时,产权市场也在成为国际PE、VC发现优秀投资项目的重要市场平台。目前,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正在筹划建立国内首个私募基金股权交易市场,北京产权交易所也已计划与北润集团合作建立私募股权基金。科尔尼中国、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国内外投资机构正式成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批特别会员,拉开了上海产权市场与国内外PE、VC紧密合作的序幕。
    从交易总量上看,2007年,中国产权市场共计完成产权交易35718宗,同比上涨6.49%;成交金额总计为3512.88亿元,同比上涨9.99%。交易总量的扩大也使得统一产权市场需求增强。
统一监管进入实质性阶段
    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介绍,自2007年以来,在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组织下,我国产权市场的统一监管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2007年起,国资委把该系统的全国联网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逐步将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全部纳入其监测范围。自2007年以来,已先后有10个地方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了与该监测系统的联网工作。
    在监管制度上,2007年以来国资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的政策法规,并下发《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国四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共同选择一家以上全国性经济或几容类报刊发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四家交易机构在其网站的联合发布信息专栏同步发布。四家交易机构还在上海签署了共同建设统一交易制度体系的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工作组、联合磋商机制,共同制定四方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自此,全国产权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系统工程正式启动,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工作再次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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