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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官员:部分土地出让资金脱离人大监督         
审计署官员:部分土地出让资金脱离人大监督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rifs.org.cn/03zhengwen.asp?news_id=7161 | 点击数:496 | 更新时间:2008-7-2 | 文章录入:admin2 ]

  审计署近日公布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欠征、减免和违规管理使用出让金问题,其中,地方政府违规使用出让金八十三亿元人民币。

  审计署二00七年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南宁和成都十一个城市及其所辖二十八个市县二00四至二00六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问题。

  一是一百零八点六八亿元人民币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

  二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一千八百六十四点一一亿元人民币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十一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七成以上;

  三是违规使用出让金八十三点七三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建楼堂馆所、弥补经费、出借或对外投资等。

  四是天津、长沙、成都、上海、广州等九城市违规减免、变相减免出让金四十七点八八亿元,个别城市还为招商引资向企业“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

  五是天津、重庆、南宁、哈尔滨、济南、上海、成都、合肥、长沙和广州十城市的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一百七十三点二七亿元人民币,有的城市国土部门违规向欠缴出让金的单位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副司长翟挨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当时的有关规定,土地出让金应全额上缴地方“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而后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缴入国库,由财政列入基金预算,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翟挨才说,此次审计调查发现,有部分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大部分土地出让净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这会造成三方面的危害:影响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不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由于土地出让净收益脱离了预算管理,造成这部分资金脱离了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容易造成出让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问题。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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