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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 作者:rxcq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8293 | 更新时间:2005-3-10 | 文章录入:admin3 ]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提高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实现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有效遏止和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自二00四年八月一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更换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现通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种类和名称
         1、河南省燃气收费专用发票;2、河南省煤炭工业发票;3、河南省农村建材发票;4、河南省工业发票(电脑版);5、河南省出口商品专用发票;6、河南省××市工业发票;7、河南省医药销售统一发票;8、河南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9、河南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10、河南省石油销售统一发票;11、河南省卷烟销售统一发票;1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3、河南省机动车配件销售统一发票;14、河南省报刊杂志征订统一发票;15、河南省图书销售统一发票;16、河南省临时经营发票;17、河南省××市商业发票;18、河南省机动车维修专用发票;19、河南省面粉加工专用发票;20、河南省饲料加工专用发票;21、河南省收购发票;22、河南省粮食收购发票;23、河南省棉花收购发票;24、河南省烟叶收购发票;25、河南省居民电费统一发票;26、河南省电费统一发票;27、河南省自来水水费专用发票;28、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统一发票;29、河南省销货清单;3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31、经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使用的其他发票。
         二、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
        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为2004年8月1日,旧版普通发票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的发票换版过渡期;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使用统一式样的新版普通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三、新版普通发票特征
         1、手工填开式发票、电脑发票内页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复写后下联显紫色;发票联、抵扣联、换票联采用防伪彩纤专用无碳复写纸;其他联次采用普通无碳复写纸。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普通定额发票、刮奖式定额发票采用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河南省收购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机动车维修统一发票、河南省机动车配件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
        2、新版普通发票票头第一行印有发票名称、字体为3号宋体,第二行印有发票用途、字体为3号黑体,发票框格右上角第一行印有发票分类代码、第二行印有发票字轨号和发票号码,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字体为哥特字体;
        3、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票头上套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印色为红色,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4、发票联和抵扣联大写金额栏内印有防伪色条,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发票联、抵扣联框格中间位置,在紫光灯下呈现“豫国(税徽)监制”字样的绿色荧光反映;
        5、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后,发票联填开内容显现紫色;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发票的发票联“大写金额”、“客户名称”、“开票日期”,在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请广大消费者按以上新版发票的特征识别发票真伪,对不符合以上特征的新版发票,广大消费者可以拒绝接受,同时向国税机关举报(各省辖市国税局咨询举报电话为:12366;

        1、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意义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也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国税系统管理的发票除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监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还有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监制监管的用于销售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部门对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便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网络查询,提高发票的防伪性能,堵塞税收漏洞,以适应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要求,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启用全国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改进发票的规格及样式,在全省范围内更换使用具有统一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发票。
        2、新版发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新版普通发票共有6类30种82个版式。分别为:
     (1)“河南省燃气收费专用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版的万元版三联和电脑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燃气费收取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河南省煤炭工业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十万元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煤炭开采及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河南省农村建材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四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农村砖、瓦、灰、砂、石、水泥、预制构件加工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河南省工业发票”有1种版式,即电脑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工业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河南省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有1种版式,即无金额限制版。适用对象为从事出口商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河南省××市工业发票”有7种版式,即手写的千元版三联、万元版三联、万元版五联、万元版七联、十万元版五联、十万元版七联和百万元版七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工业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7)“河南省医药销售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三联和万元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医药批发及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8)“河南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七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粮食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9)“河南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十万元版四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废旧物资企业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0)“河南省石油销售统一发票”有3种版式,即手写版的千元版三联、万元版五联和电脑版六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石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1)“河南省卷烟销售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十万元版四联和电脑版四联2种版式。适用对象为从事卷烟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百万元版七联和电脑版七联。适用对象为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3)“河南省机动车配件销售统一发票”有3种版式,即手写千元版三联、万元版三联和万元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机动车配件批发及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4)“河南省报刊杂志征订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报刊杂志征订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5)“河南省图书销售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图书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6)“河南省临时经营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临时经营业务或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使用。
      (17)“河南省××市商业发票”有7种版式,即手写千元版三联、万元版三联、万元版五联、十万元版五联、十万元版七联和电脑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商业批发及零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河南省××市商业定额发票”有9种面额,即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适用对象为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纳税人。
        “河南省××市商业发票(税控收款机专用)”有5种规格,即44×127mm、57×127 mm、69×127 mm、75×127 mm、80×127 mm。适用对象为从事商业批发及零售使用税控收款机专用。
       (18)“河南省机动车维修专用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纳税人。
      (19)“河南省面粉加工专用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四联。适用对象为从事面粉加工业务的纳税人。
      (20)“河南省饲料加工专用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六联和电脑版六联。适用对象为从事饲料加工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河南省××市工业定额发票”有7种面额,即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适用对象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纳税人。
      (21)“河南省收购发票” 有5种版式,即手写百元版四联、千元版四联、千元版五联、万元版五联和电脑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其中,千元版四联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业务(无抵扣联)的纳税人。
      (22)“河南省粮食收购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无抵扣联万元版五联和有抵扣联万元版五联。无抵扣联万元版五联适用于从事免税粮食收购业务的纳税人;有抵扣联万元版五联适用于从事非免税粮食收购业务的纳税人。
      (23)“河南省棉花收购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千元版六联和电脑版七联。适用对象为从事棉花收购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4)“河南省烟叶收购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五联和电脑版五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烟叶收购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5)“河南省居民电费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千元版三联和电脑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居民电费收取业务的纳税人。
      (26)“河南省电费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十万元版三联和电脑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电费收取业务的纳税人。
      (27)“河南省自来水水费专用发票”有2种版式,即手写万元版三联和电脑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自来水水费收取业务的纳税人。
      (28)“河南省水利工程供水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即手写百万元版三联。适用对象为从事供水业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29)“河南省销货清单”有2种版式,即手写百万元版四联和电脑版四联,销货清单只能作为发票附件使用。
      (3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设1种版式,即手写百万元版四联发票,为税务机关调取企业或个人的发票时专用。
          3、启用新版发票具体时间及新旧版发票的衔接
新版普通发票及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启用时间为2004年8月1日,旧版普通发票及17位代码和发票号码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的发票换版过渡期;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使用统一式样新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旧版发票。
         从2005年1月1日起,用票单位和个人应将旧版普通发票清点造册,报主管国税机关核准并缴销,主管国税机关按规定方式销毁。凡是2005年1月1日之后填开的旧版发票,一律作为不合法发票禁止使用。
          4、新版普通发票的特征
       (1)手工填开式发票、电脑发票内页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复写后下联显紫色;发票联、抵扣联、换票联采用防伪彩纤专用无碳复写纸;其他联次采用普通无碳复写纸。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普通定额发票、刮奖式定额发票采用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河南省收购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机动车维修统一发票》、《河南省机动车配件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河南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正反面有明显菱形水印“SW”标记;
       (2)新版普通发票票头第一行印有发票名称、字体为3号宋体,第二行印有发票联次、字体为3号黑体,发票框格右上角第一行印有发票分类代码、第二行印有发票字轨号和发票号码,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字体为哥特字体;
       (3)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票头上套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印色为红色,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4)发票联和抵扣联大写金额栏内印有防伪色条,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发票联、抵扣联框格中间位置,在紫光灯下呈现“豫国(税徽)监制”字样的绿色荧光反映;
       (5)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后,发票联的填开内容字体显示紫色;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发票的发票联“大写金额”、“客户名称”、“开票日期”,在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映。
         5、新版普通发票的填开要求
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具和使用新版发票。具体是:
      (1)用票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时,必须内容真实,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
      (2)手写发票必须整本启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3)按发票规定范围填开,不得自行扩大使用范围;
      (4)在规定的区域内填开,未经批准不得跨市、县携带空白发票填开;
      (5)按发票号码顺序逐个栏次填开,不得跳号、漏号或简略填开发票;
      (6)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填开,不得提前或推后时间填开发票;
      (7)全套发票必须一次性填开,不得分开联次单张填写,且各联的内容和金额要一致;
      (8)如实填开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9)按发票版面限额填开,不得超面额填开;
      (10)开票单位要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填开人员要签写姓名;
      (11)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填写有误的发票,不得再涂改使用,应当整份保存,并在各联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
      (12)纳税人要完整、准确填写发票封面上记载的用票具体情况并按要求统计发票开具金额。
      (13)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 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6、需要取消的旧发票
        除新版发票和继续保留使用的发票外,需要取消的旧版发票是指下列原由各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监管的发票,主要包括:
       (1)河南省хх市服装加工发票;
       (2)河南省хх市非生产经营性收据;
       (3)河南省хх市家具销售发票;
       (4)河南省хх市建材销售发票;
       (5)河南省хх市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发票;
       (6)河南省хх市代销业务发票;
       (7)河南省хх市汽车摩托车修理发票;
       (8)河南省хх市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
       (9)河南省хх市矿产品销售发票;
       (10)河南省хх市农产品销售发票;
       (11)河南省хх市燃料销售发票;
       (12)河南省хх市金银首饰销售发票;
       (13)河南省хх市木材销售专用发票;
       (14)河南省хх市修理修配发票;
       (15)河南省хх市服装销售发票;
       (16)河南省хх市盐业销售发票等。
          7、使用新版普通发票注意事项
        (1)手写发票直接填写,不再使用双面复写纸;
        (2)手写发票只能手工填写,电脑打印无效;
        (3)电脑发票必须电脑打印,手填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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