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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权交易所坚持“三公”原则,赢得市场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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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产权交易所坚持“三公”原则,赢得市场信誉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6-04-24/16962816.html | 点击数:619 | 更新时间:2006-4-25 | 文章录入:admin1 ] |
人民网海南视窗4月24日讯: “海南产权交易所成立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专业职能作用,严格管理,规范运作,优质服务,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5年,我所共受理国有产权交易业务124宗,完成交易交易额12.74亿元人民币。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成交价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平均增幅达20.77%,增幅最大的金元公司上海证券大厦房产,其资产委托价为175万元,交易成交价为418万元,增幅达138%。”海南产权交易所总经理裴东平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裴东平说,海南产权交易所是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全省唯一一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于2004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营业。该所是海南国有资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交易的市场平台,以实现国有产权全部进场交易、规范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活动为基本目的,最大限度发挥产权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信息聚集与辐射功能、价格发现功能、中介服务功能和机制反腐功能,为全省国企改制审核把关,推进海南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各类产权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谈到该所成立时间短,见效却如此之快,是否有何成功秘诀时,裴东平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尝试,确保了国有资保值增值。 始终坚持“三公”原则,实行阳光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规范操作、阳光交易,依法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既体现了社会公平,也赢得了市场信誉。以前海南省在国有企业改制管理费用和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不能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资产占有方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利益和国企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老百姓意见较大,集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现在国有资产处置依法进入产权市场阳光交易,从源头上基本遏制和预防了腐败,最大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集体上访事件有所减少。 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该所成立以来,正确领会省委、省政府意图,认真落实省国资委部署,把贯彻执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省政府176、177号令及琼府办[2004]117号通知精神作为有力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运作机制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切实推进国有产权依法进场交易。 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操作流程。该所以建设投资环境年和省委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依托,内强素质,外树形像,坚持“服务、诚信、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构建“操作规范、服务专业、流转有序”的市场平台,做到业务办理透明、便捷、合理、高效,真正满足了全省国有产权进场顺畅交易的需要。 在谈到目前是否存在国有资产不入市交易,搞体外循环、暗箱操作流失国有资产时,裴东平的心情立刻来了个180度的大拐弯,显示出一脸的无奈。他说,由于在政策层面上缺乏硬性的约束机制,和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该所又不具备执法功能,对企业和政府单位的国有资产场外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干预,使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不时仍有发生。如儋州市境内加油站经营权项目,海口市交通标志牌背面广告使用权项目,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办公楼项目、定安县检察院办公大楼等项目均在场外进行国有产权违规交易,涉及交易净资产值达6000万元左右。他说,上述被发现的违规交易,是所有违规交易中的很少一部分,还有很大部分的国有资产在场外违规交易未被发现。 为了让国有资产阳光交易和有序流转,杜绝体外循环和暗箱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裴东平认为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相应的惩罚措施。他呼吁有关方面,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对此应高度重视,他特别指出,国有产权转让方面的制度虽然有,但要把进场交易变成自觉行动却很困难,总是有人喜欢游离于游戏规则之外。造成这样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和处罚措施。政府在制定规则的同时更要讲执行、讲落实,努力维护公平和公正,否则将极大影响到政府权威。(人民网 周会昌 谢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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