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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集团产权买家有望本周圈定         
双汇集团产权买家有望本周圈定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6-04-18/16922176.html | 点击数:516 | 更新时间:2006-4-19 | 文章录入:admin1 ]
    根据双汇发展(000895)今天披露的控股股东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及公司股改进展情况,谁将成为双汇集团国有股权的最终买家,有望通过招投标方式在本周揭晓。
  双汇发展今日公告称,公司从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获悉,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对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意向受让方的资料审核和资格确认已经结束,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协商,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的产权受让方。
  值得注意的是,双汇发展在今天的公告中预计,将于下周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按照股改方案一般都在周一公布的惯例,如果双汇发展的股改方案在下周一披露,由此推测,双汇集团国有股权的最终买家有望在本周揭晓。
  今年2006年3月3日—3月30日,双汇集团的国有产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由意向受让方递交收购意向以及相关资料。从3月30日挂牌结束后,双汇集团国有股权的持有方漯河市国资委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一直对挂牌产生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确认。
  几乎与双汇集团国有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同时,双汇发展于3月6日宣布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组合进行,公司将在双汇集团国有产权转让挂牌结束并最终确定产权受让方后, 尽快披露股改方案。此后,受双汇集团国有股权受让方迟迟未能确定的影响,双汇发展的股改方案一直没有露面。
  双汇集团国有股权的转让目前进入招投标阶段是根据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的。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者昨晚电话联系了北京产权交易所双汇集团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的负责人沈翔。据他介绍,下一步将由已经通过审核和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通过投标的方式进行竞价。而对记者询问的目前已经审核和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都是哪几家、具体进行招投标的时间,沈翔说:“我没法告诉你”,并明确表示在招投标进行之前,不会公布具体的意向受让方,只有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外界才有可能知道具体的意向受让方都是谁。而沈翔对记者推测招投标可能在这周进行的反应是“这个不好说”。(中国证券报 张莲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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