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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终裁利好有机硅生产企业         
反倾销终裁利好有机硅生产企业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news1.jrj.com.cn/news/2006-01-18/000001409275.html | 点击数:1554 | 更新时间:2006-1-19 | 文章录入:admin6 ]

    事项:

    06年1月16日,商务部发布有机硅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幅度为13%~22%的反倾销税,这是对05年9月29日国家商务
部初裁的确定。

  评论:

    ●反倾销基本包含了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所有中间体和单体类有机硅产品。具体包括二甲水解物、DMC、D3、D4、D5、D6。这次终裁是对国内有机硅单体和中间体行业全面的保护,显示了国家对于有机硅行业的关注程度。

  ●对主要进口商的反倾销税率未变。对比初裁,反倾销终裁将瓦克和除道康宁、通用东芝以外的公司的反倾销税率由35%(初裁是以海关保证金形式)下调为22%。但是,国内有机硅进口主要以道康宁、通用东芝为主,因此,总体而言,有机硅终裁是对初裁的确定。

  ●06年国内有机硅供应仍然紧张。06年除新安股份和星新材料以外,国内有机硅单体的产量增长有限,但是需求仍将维持25%以上的增长。尽管江苏梅兰和镇江宏达均有3万吨产能投产的计划。但是,纵观新安股份和星新材料的有机硅装置历史投产情况可以看到,由于单体生产壁垒较高,装置投产后的第一年(新安股份)甚至几年内(星火化工厂)难以达到工艺要求,何况是基本没有单体生产经验的企业。

  ●未来5年国内有机硅行业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态势。全球范围内有机硅工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国外有机硅公司的投资和市场正逐步转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快速增长的国内需求使得有机硅行业自给率明显偏低(05年只有32%);我国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有机硅材料作为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一部分,已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之一。这些均将成为国内有机硅行业未来5年高速发展的有力支撑。

  ●维持有机硅行业“推荐”评级。有机硅反倾销终裁是对04年以来有机硅反倾销调查和05年初裁的最终确定,未来5年内国内有机硅行业将得到反倾销的有利保护。随着规模的扩大和下游技术的开发,5年以后国内有机硅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得到有力加强。因此,我们维持有机硅行业“推荐”评级。维持新安股份“推荐”和星新材料“谨慎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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