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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资产达2万亿利润不到300亿         
体制改革:资产达2万亿利润不到300亿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news1.jrj.com.cn/news/2005-12-30/000001396778.html | 点击数:877 | 更新时间:2006-1-4 | 文章录入:admin6 ]

    2005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迎来3周岁生日。围绕电力体制改革是否成功,业内专家颇有一番争论。虽然有学者甚至用“在一个错误时间、以错误方式、出现错误效果的三错改革”来评价这次改革,但大多数学者认为,现在给改革成败下定论还为时尚早。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区域电力市场的改革。2004年,东北、华东两个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运行相继启动。目前在东北,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力量已经初步显现。在缺电的情况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通过竞价上网,使得黑龙江和蒙东的大量电力进入辽宁,从而缓和了辽宁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2005年11月21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运行正式启动。按照国家电监会规划,2006年,华中、华北和西北三个区域电力市场都将启动,届时,全国六个区域电力市场将初步形成。

    但有专家认为,由于原本应该成为电力市场最主要推动者的区域电网公司,在垂直一体化的体制下日渐式微,供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最大的购售电主体,却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市场主体,使得电力市场主体单边化,资源优化配置成为无本之末。

  其次是关于大用户直供电的尝试。虽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早已明确规定,“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向大用户直供的试点”,但直到2005年初,第一个直供电试点——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购电试点工作才正式启动。

  最后的问题则集中在输配分开上。按照《电价改革方案》,我国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为:发、售价格由市场确定;输、配价格由政府制定,而目前,输、配、送三方仍然是电网企业一体经营,这种模式已经严重阻碍了电力市场化改革。

  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比如,发电竞价与销售电价联动、大用户直供中交叉补贴等问题,都堵塞在输配一体化的架构下。只有真正做到“输配分开”,才能出现满盘皆活的局面。

  而衡量改革成效的直接指标则是电力行业的盈利能力。在全国电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拥有近2万亿元资产的电力行业,2004年却只有不到300亿元的微薄利润,资产盈利能力之低显而易见。(许金晶)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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