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透露,从今日起至本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将联合对12家奶品企业进行驻厂监管,重点检查其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凡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复原乳的产品,必须如实按有关规定标注。
这意味着,迟迟没有按规定“抛头露面”的复原乳,有望在五部委的严查之下现出“原形”。
所谓“复原乳”,就是人们常说的用奶粉勾兑出来的“还原奶”。一些乳品企业一直在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灭菌乳,甚至酸奶和巴氏奶,却从未在产品上标明。主要原因在于复原乳的成本低、利润高。有关资料显示,关税下调后,洋奶粉到岸价格在每吨1.2万元左右,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液态奶,而8吨鲜奶在国内仅收购价就达2万元以上,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厂家对复原乳趋之若鹜。
据有关方面调查,现在我国至少有70%以上的乳品企业生产的纯鲜牛奶和酸奶中含有复原乳,一些厂家生产的酸奶甚至全部用复原乳。与此同时,相当多的消费者一直在喝“糊涂奶”,不知道自己花鲜奶价格购买的所谓巴氏消毒奶、超高温灭菌奶、酸奶中究竟含有多少“鲜奶”。这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奶农的利益。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曾于今年9月中旬下发通知,凡使用复原乳的企业,自今年10月15日起,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
但至今,目前市场上只有极少的乳制品标明“复原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专题工作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液态奶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地由地方政府负责,质监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由地方质监、发改委、工商、农业等部门参加的液态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
重点监督内容包括:首先,原料进厂把关,包括原料奶、奶粉的数量与验收过程。涉及使用进口奶粉的,要核查2004年以来该企业进口奶粉的数量和使用流向。其次,生产过程监管,包括原料预处理、标准化、灭菌、灌装过程,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了复原乳。第三,检查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检查成品的数量是否与投料量、销售量相符,准确掌握销售渠道和去向。第四,检查产品标签标识,凡是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复原乳的,必须如实按有关规定标注。据介绍,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停产甚至吊销有关证照。(陈亮) 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