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高强近日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培训班上表示,将继续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改变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
这个结论来自以下几个事实:全国公立医院占医院总数的96%,社会办医院仅占4%;本来定性为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在享受免税和政府补贴的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又都在追求利润;更重要的是,有限的医疗资源在现实中分配极端不合理,“就医看病难”成为百姓最头疼的三难(还有上学难、打官司难)之一。
但是,是否打破公立垄断,百姓就医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呢?答案显然不是。民营医院不负责任的医疗事故屡见报端的事实说明,不管是公立还是民营,医院的所有权性质本身并不是解决医疗问题的根本所在。
从本质上讲,医疗机构带有强烈的社会性、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等特征,与具有营利性和生产性的一般企业不同,其本身的社会公益性要求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的难度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更高。因此,即使是定性为营利性的民营医院,也并不完全是以纯营利为目的。从这个逻辑上说,公立与民营的所有权性质对医院而言,并不能构成最重要的利益驱动要素。
事实上,在患者和消费者潜意识里,公立医院更应该代表社会公益、服务质量和医疗效果。但目前的现实是,公立医院的某些做法与公众期望发生了背离。于是,有人借此认为是所有权性质决定和导致了这个结果。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是否就要认定国有企业必然、并应该是低效率的?现实中不乏高效益的国有企业又该如何解释?而现存的那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否也找不到存在的理由了?
显然,医院所有权改革不能成为医改关键。对于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比如服务质量差怎么办,治疗效果差怎么办,出现事故怎么追究等等一系列的严格监管必须落实到位,而不是疏于管理,想当然地认为,公立医院是国有的,是公家的,就应该少管,或者不用管。
对于民营医院的发展,可取的做法是,尽快给他们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同时设立严格、准确的准入条件。
至于监管,则应该一视同仁地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民办医院是营利性的,因此就可以不要干预或者是可以随便干预。
据称,目前有约600亿美元的境外资金,在我国医疗市场外静候。是不是也应该允许他们自由在国内办外资医院,中国的医疗问题就解决了呢?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异化现象证明,平等的竞争地位和依法严格的监管远比改变所有权性质本身更为关键,此经验同样适用于我国医疗难题的解决和医疗体制的改革。 中国经济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