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13日电(章微、张文坚)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而相同产地、规格、品牌的药品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63倍多。
福建省宁德寿宁县南阳镇村民龚某就碰上这样的怪事。更出乎他意料的是,这种注射液还是通过招标采购的药品。目前福建省
卫生厅药品联合招标办正在调查此事。
今年9月,寿宁县医院医生给龚某的妻子开出一种“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每支价格28.92元。由于不慎摔碎几支,龚某赶到县医药公司开办的药品超市“益民大药房”补充购买。让他吃惊的是,同样产地、规格、剂型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药店每支只卖0.45元,和医院的价格竟相差63倍多。
“医院的药贵得离谱。”10月下旬,龚某带着两处购买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实物和发票单据,到寿宁县卫生局讨说法。
寿宁县卫生局纪检监察室经办人员确认医院和药店所售的注射液是同一种产品。龚某在两处购买的注射液均为“湖南XX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产地、规格、注册商标、安瓿外观完全一样,外包装上有关该药品的性状、适应症、用法用量等说明字样也是只字不差。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查,寿宁县医院经营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是福建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招标采购药品。该药中标价每支23.70元,中标临时零售价每支28.91元。
据称,中标价格是经福建省级物价部门批准,因此寿宁县医院执行的价格标准合理合法。而县医药公司药品超市所经营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也是由正常合法渠道进货,质量有保证,但其核定零售价仅为每支0.45元,两者价格悬殊之大,让县卫生局在答复病人投诉时十分尴尬。
据悉,目前福建省卫生厅药品联合招标办表示正在调查此事。有关人士表示,若情况属实,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废除与该药品配送企业所签订的药品招标采购合同,直接到医药公司进货。(完)
·供应网“白区”难扫令人忧
四川省目前已基本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网络,但令人忧虑的是,供应网至今仍没有覆盖少数民族地区的县和乡,包括35%的偏远行政村。这些村寨地处大山深处,人口少,居住分散,用药量少,配送成本偏高,企业不愿做亏本买卖。
·药品监督网“名存实亡”
在重庆市,协管员、信息员举报假药劣药的数量占全社会举报数量的30%。去年下半年四川省雅安市“两网”正式运行以来,来自监督网络的有效举报就达20件之多。但是,因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庞大,考核不明确,一些地方的监督网络“名存实亡”。
·地方保护设障碍 外地企业难生存
三峡重庆库区某县原有一家医药企业,破产后被重庆市一家医药流通企业收购。据知情者透露,当时政府与收购企业洽谈时有一个纪要,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政府保护收购企业,不允许其他外地企业进入这个县的医药流通市场。现在当地政府虽然表态允许各企业公平竞争,但一些参与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的外地企业在进入当地市场后,却遇到了相当大的麻烦。
“在这里,一些执法部门把风放出去,不准基层卫生机构从外地企业进药。给我们配送农村药品设置重重障碍,执法人员三天两头检查,动不动就没收、罚款。”重庆市一家大型医药连锁企业的总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公司每月在这里的药品销售收入仅有30万元,其他区县每月收入都上百万元,这可以说明干扰的严重程度。”
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超7亿 大肆行贿盛行
新华网天津10月12日电(记者胡梅娟)商务部提供的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为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记者从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等部门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上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数量众多,导致医药流通领域中“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盛行,一些推销人员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以“宣传费”、“新药推广费”、“处方费”等名目,向医院院长、医院药剂科以及临床医生等大肆行贿。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5%到15%甚至更高的比例给医生以处方回扣,让医生多开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