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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B股公司"十一"后优先上榜股改         
含B股公司"十一"后优先上榜股改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news.xinhuanet.com | 点击数:454 | 更新时间:2005-9-30 | 文章录入:admin2 ]
含H股公司随后跟上质地比较优秀的公司将被优先安排

    昨日,连续下挫的大盘终于放量反弹,含B股、H股公司成为股指上扬的主要动力,仅沪市就有轮胎橡胶等6只含B股的公司涨停,而含H股的中国石化也上涨4.56%。

    市场的反应与记者
昨日了解到的情况有所吻合。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含B股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将于节后启动,如不出意外,将会有1家上海本地含B股的公司率先进入股改程序。

    根据安排,由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等五部委组成的三个联合工作组将于今日完成对上市公司相对集中的江苏、上海等九个省市的调研工作。从目前的调研情况看,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此前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A股市场上市公司(即含B股、H股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A股市场的可上市交易问题。

    综合多家含B股、H股公司和保荐机构的消息,目前已制定初步方案的公司均不向外资股股东支付对价,整体对价水平在市场平均水平附近,由流通A股股东进行表决。在时间安排上,含B股公司的股改先行,含H股公司的股改随后跟上,而含B股公司中,质地比较优秀的公司将被优先安排。

    据悉,含B股、H股公司的股改方案与纯A股公司相比没有特别的创新,还是以送股为主,因为要考虑上市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发生变动,否则会影响外资股股东。一些保荐代表人坦言,特殊公司的股改方案可能越是普通,越接近市场平均对价水平,越容易被流通股股东接受,而创新可能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外资股股东的利益。

    而一家业绩并不突出的含B股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大股东制定的初步方案中除了送股,还增加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举措。目前,方案正上报上海市国资委审批,短期内还不会启动。

    另一家上半年亏损的含B股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大股东正在考虑以注入优质资产的方式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具体方案目前尚未形成。此前,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这就为方案创新预留了空间。(记者 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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