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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开出MBO五禁令大型企业严禁管理层收购         
国资委开出MBO五禁令大型企业严禁管理层收购
[ 作者:admin3 | 转贴自:www.XINHUANET.com | 点击数:938 | 更新时间:2004-12-16 | 文章录入:admin3 ]
    对于前阶段社会上讨论热烈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MBO)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李毅中15日明确表示:“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

    李毅中在此间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五条“禁令”(见附表)。

    李毅中说,去年底,国资委下发了两个文件,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和产权转让进入新的阶段。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改制程序中,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一些企业对土地确权定价不规范,对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不评估或评估后不入账;在产权交易中,相当一部分企业转让产权未进市场,有的进场未实现竞价转让;再如,一些地方多数搞管理层收购的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亟待纠正和规范等。管理层收购使所有权和经营权趋于合一,不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向,而且现有法规制度还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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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家央企签订首批任期责任书

    国务院国资委透露,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等30户中央企业签订首批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05年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其中涉及军工、石油、电力、冶金、有色、机械、运输、建筑、建材、医药、商贸、旅游等行业。

    据透露,这30户中央企业2004—2006年任期考核目标的总体情况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10.48%,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8.44%。这30户中央企业2005年年度考核目标的总体情况是:利润总额为823.6亿元,比2004年企业的考核目标值增加75.6%,比2004年企业的预计完成值增长2.1%。

    据悉,在中央企业经济会上,李毅中指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是国资委根据十六大精神开展的一项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创新工作。李毅中透露,尽管明年生产经营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同时又有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清产核资等方面工作的影响,确定指标的难度比较大。但中央企业负责人都自加压力,提出了富有挑战性的考核目标。

    李毅中要求,这30户中央企业应认真开展好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水平。还没有签订任期和2005年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央企要尽快签订考核责任书。争取在2005年春节前,绝大多数企业都要签订完任期与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在2005年一季度完成同全部企业的责任书签订工作。  

                                                                               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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