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价,逼宫?
“油荒”出现以后,一些地方媒体最先把矛头指向了身居垄断职位的两大石油集团——中石油和中石化,认为石油企业之所以人为制造“油荒”,一方面是受到国内外价格体系的驱使,另一方面也是借此压迫政府继续提价。
“你去看看他们的油库,库里满满的!”一位民营成品油批发商气愤地告诉记者。
此时,一位垄断企业的负责人也公开向媒体表示,当前解决局部“油荒”的应对之策是提价。他建议,国家应尽快理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提高国内价格调整与国际油价变化的同步性,包括调整价格时间上的同步和调价幅度上的同步。
这一说法立刻引起了有关专家的质疑。首先,如果提价就能杜绝“油荒”,这就从一个侧面证明“油荒”并非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而是有人为因素在其中。其次,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完全同步是否可行、是否合理仍需考虑。
“如果不考虑国内环境,一味地要求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同步变化,也可能会导致很多不稳定因素。”能源专家高世宪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也表示,国际油价向国内油价的传导并非如人们想象的这么迅速。一方面,中国有近40%的原油需要进口,国内油价必然受到国际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可以自行生产大部分原油,中国的整体物价水平也未与国际接轨。因此,国内价格又不可能调整到与国际价格完全一致。
戴彦德与高世宪一样强调,在国内油价变动中,不影响整体物价水平、保持国内价格相对稳定涉及到更大的利益问题。
地方油企有本难念的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公司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还给出了关于“油荒”原因的另一个解释。
据这位人士称,近两年来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成品油价格调控政策,导致国内外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国内炼油行业出现全面亏损。虽然中国石化集团的炼油企业坚持满负荷生产,但地方炼油、加工企业纷纷减产或停产,减少了资源投放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国内炼油厂的收支确实是长期倒挂。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石油加工业全行业今年1至6月净亏损41.9亿元。
但有能源专家表示,炼油环节的收支倒挂不应该成为减少油品生产和供应的理由。目前在炼油环节主要有两支力量:一是中石油、中石化下属的炼油企业;二是1998年石油管理体制改革后留存的地方炼油企业。
据一位地方炼油企业的负责人介绍,两大集团为了确保自己的垄断地位,一直对地方炼油企业颇多压制。一方面规定他们只能从两大集团购进原油,另一方面要求他们必须将生产的成品油卖给两大集团。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都由两大集团来定。多年来,由于两大集团将成品油出厂价定得过低,导致所有的炼油企业持续亏损。
“它(两大集团)自己下属的炼油企业亏损可以在大盘子里补,我们就惨了。所以减少产量也是无奈之举。”黑龙江省一家民营批发企业负责人说。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每吨成品油仅出厂价和批发价之间就有一千多元的差价。
这位负责人说,这样做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降低炼油环节的利润,恶化地方炼油企业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内部多环节的人为设置,大幅度提高成品油的批发价,以此压缩加油站的利润空间,使其无利可图甚至亏损。这样竞争对手就无法对自己造成威胁,而对于系统内加油站的亏空,可以用部分石油公司的批发收入来补贴。
垄断者的责任
此前,中石化在长三角的分公司负责人大倒苦水:“现在卖油,卖一吨亏一吨,因为我们承担了国家要求保供的责任,而油价又是国家统一定价,所以如果从企业盈利的角度来说,我们巴不得马上关门!”
垄断企业也是企业,自然也要考虑利润,这无可厚非。但作为掌控了中国珍贵的原油资源的两大集团,自然又肩负着更重的责任。
“作为垄断性的企业,你不能只享受垄断资源的好处,也应该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你不能说,一方面我要以优惠的条件排他地享受资源,另一方面为了扩大利润又以垄断地位来要挟更高的市场价格。”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称。
本报在对“油荒”的一篇社论中也指出,国内石油巨头依赖国家赋予它们的垄断地位,长期以来获利丰厚。它们既然享受了垄断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垄断责任。因此,即使目前成品油价格出现倒挂,炼油环节暂时出现亏损,它们也有义务来保证市场供应,这是垄断国企应该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
有能源专家提出,石油企业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哭穷”。计算石油行业的盈亏,不能只算炼油环节,而是应该通盘计算。比如去年,虽然中石油在炼油环节亏损了数十亿元,但是整体盈利仍然达到1029.27亿元。
“无论如何,炼油环节的局部亏损不应该成为下游成品油涨价的借口。”上述能源专家称。(王羚) 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