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中关村产权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杨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产权市场各地各自为政,极大地阻碍了其健康发展,如果听任它像河流一样自我完善和发展,则势必影响国有资产流转速度。他提出,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产权流转速度,形成“活水一潭”的良性循环,就迫切需要产权交易市场实现“五统一”。 统一交易规则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类产权交易机构超过300家。但是我国尚缺乏一部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组织各异,运营规模与交易规则不一致,在跨区域并购交易时,往往会发现政策随意性大,缺乏操作性。 杨淦认为,这反而不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和政府部门的统一监管。因此,产权交易要走向规范化,必须以市场法则取代行政法则,全国产权交易市场亟需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相关法规,规范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业务的开展,进而使国有资产转让交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统一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国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对于市场交易企业要求披露的信息内容、披露形式、披露范围等标准不一,由于产权交易涉及到众多的权利主体,要达成这些权利主体利益趋向一致,常使得市场上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欺诈行为极易滋生。 他建议,应尽快在统一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入场交易企业的信息披露标准。 统一全国产权交易体系 近半年来,各地纷纷合并产权交易机构,上海、北京、重庆、西安都已完成。主要是由于一省多家,一市多家,甚至一些不可能有太大交易量的小市小县也成立有产权交易所,这样不仅机构重叠,管理分散,市场覆盖面小,而且还会使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引起市场的混乱和无序竞争。 杨淦建议,各省应对已经成立的交易所进行清理、重组、整合,充分利用已有的存量资产,把半死不活的产权交易所盘活,避免在一个狭小的地域,因多家竞争和资源过于分散导致交易所谁也难以发展的尴尬处境。 他指出,交易所因具有特许权经营性质而有相当高的无形资产价值,政府更要全盘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平衡,兼顾风险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产权交易中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要把监管纳入统一体系。 统一经纪商制度 目前全国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运营模式不一,国内大多数交易机构均采用事业法人的形式。杨淦认为会员制的封闭式市场要比非会员制的开放型市场更具有公益性,但其自律性对经纪商的素质要求较高。正因为会员制对经纪商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我国应研究、制定产权经纪商执业会员的管理办法及资格标准,统一实施监管和培训。 统一监管体系 目前除上海外,各省均未建立监管机构,中央政府也未像监管证券市场那样设立全国性产权交易监管机构。杨淦认为这是产权交易市场未能健康顺利发展的一个关键性缺陷。他指出,产权市场属于特殊的资本市场,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是恢复、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他认为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措施一般包括:政府监管和自律性监管。政府监管应借鉴上海经验和国家监管证券市场的做法,分大区建立全国性的“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产管办”)体系,或由“证管办”代行职能。同时产权交易所设立监事会担当自律性监管的主要机构。此外,应制定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规则,形成政府依法监管和交易所自律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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