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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电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电集团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1057 | 更新时间:2013-12-17 | 文章录入:admin ]

新乡华新电力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131216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18在郑州市紫荆山路51号紫鼎商务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18上午10点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

4.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13 12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请于 2013 1230日以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进行登记(没有按期登记的股东将没有表决权)。

2.联系电话:0371-66287196

      真:0371-66287196

  联 系 人:宋女士

王女士

(五)出席会议注意事项

列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列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股权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权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列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账户卡。

本公告另见: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hnprec.com

瑞祥公司网址:http://www.rxcq.com.cn

          

         

 

  

                             新乡华新电力集团股份公司

 

201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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