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据中国青年报11日报道,《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称,浙江的民间借贷已经从“熟人间交易”逐渐演变为陌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经营性借贷的融资渠道。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专门从事放贷的“职业放贷人”群体和为借贷双方提供“搭桥”服务的职业中介组织。
报道称,除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中介机构纷纷介入民间借贷外,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充当起民间借贷双方的“资金掮客”,利用管理漏洞操纵信贷资金进行民间放贷,以牟取利差;一些非法或涉黑背景的中介机构也以非法集资等形式取得民间资金从事高利放贷。
《报告》透露,一些民间融资活跃的地区,月利率普遍在2分、3分以上,有的甚至达5分以上,即年利率回报超过60%。
据有关部门对温州市瓯海区105家中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在企业初始资金来源中,有90家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筹措资本,占85.7%。人民银行临安支行对辖区100家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在返回的85份问卷中,有63家企业涉足民间借贷,涉及金额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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