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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产交中心进行司法拍卖         
天津在产交中心进行司法拍卖
[ 作者:天津 | 转贴自:天津 | 点击数:1936 | 更新时间:2012-2-6 | 文章录入:admin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1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少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争创一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水平的攻坚之年。我们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联动调解、诉讼服务、庭审公开、案例指导、信访化解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年,新收案件181451件,审执结183173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50.3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5.38%和13.6%。

  一、强化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天津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认真贯彻“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各项部署,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努力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审结买卖、物流、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案件63392件,同比增长8.67%。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完善服务新区20项司法措施,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协调解决法律难题,妥善审结新区各类案件31592件,同比上升30.32%。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构建防范金融风险司法协调机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990件。出台审理融资租赁案件指导意见,保障了融资租赁交易安全,促进融资租赁业聚集天津、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审结企业破产、清算、股权转让、股东权益等案件272件。

  ——努力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620件。制定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试行意见,指导娱乐产业协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签订协议,规范许可使用行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与市知识产权局协作机制,强化创新成果保护,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助推品牌经济,主动服务王朝、天士力等知名企业和狗不理、桂顺斋等“老字号”企业,增强他们依法维权能力。

  ——努力服务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保障城乡统筹发展,审结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928件,审查和执行涉及城乡重点工程建设的非诉行政案件3168件。向党委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案件同比下降48.97%。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环境违法行为,审结各类环保案件69件。

  ——努力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化投资法治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94件。深化涉台诉讼协调机制,聘请有涉台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陪审员,妥善化解涉台纠纷,促进津台经贸交流。制定8项服务涉海经济发展措施,规范货运代理行为,深入北京平谷等15个海事巡回审判点,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审结海事海商案件594件,促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强化和谐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759件,同比上升8.87%;判处罪犯12686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行动,审结上述案件3438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88件,挽回经济损失5320万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38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判处缓刑、管制4120人,免予刑事处罚247人,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016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依法宣告9名被告人无罪。保障刑事被告辩护权,为22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分类化解矛盾纠纷。在深化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的基础上,与国土房管、卫生、交管等20余个部门完善物业、医疗、交通事故等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1210次,依法审查仲裁裁决2133件,诉前化解纠纷12624件。加强诉讼调解,依法开展全员全程全域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84%,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2.9%。

  ——切实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加大积案化解力度,采取指定接访、带案下访、分类处理等多种举措,集中清理进京重复访760件、非进京访416件,息访率达96.05%和98.56%。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依法终结36件无理访案件。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2.7%,进京越级访同比下降50.66%。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试行公益代理、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等做法,被团中央作为天津经验向全国推广。做好社区矫正,依法向管制犯、缓刑犯发出禁止令107份,注重对特殊人群的跟踪帮教,促进其融入社会。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完善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强化案件稳控工作,审慎处理群诉群访,做到预防在先、应对有方、处置得当。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举办法制讲座176期,刊发案例、录制宣传片4000余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为民司法,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持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深化诉讼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强化导诉、查询、材料收转等九大功能基础上,增设公告代理、老年人和残疾人接待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拓展服务空间,积极探索网上诉讼咨询、预约立案、判后答疑等在线服务。一中院率先开通诉讼服务网站和12368咨询热线,访问量已达37666人次,接入热线4628次。延伸服务触角,推行社区法庭、假日法庭、旅游法庭,深入街道、村镇、旅游景点等开展巡回审判1100余次,利用节假日解决纠纷5921件。我市法院新型诉讼服务模式已成为全国法院学习借鉴的范例。

  ——着力服务民生需求。倡导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案件17550件,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邻里和睦。高度关注民生,审结就业、医疗、住房、损害赔偿等案件18673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审结银桥乳业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24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各类案件48690件。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建立控制财产台账制度,细化执行申诉信访办理流程。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挤压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共查控银行账户15838个、房地产3322处、机动车1925辆,限制高消费52人,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到位率达84.08%,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着力畅通救济渠道。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026件,进入再审纠正262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完善听证、陪审和协调机制,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及涉诉信访人办理救助523件。缓、减、免诉讼费205.78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强化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创新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高效。

  ——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制定审判指导文件53个,发布参考性案例47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重新修订56个罪名的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确保量刑公平合理,刑事被告人当庭认罪率提升6个百分点。规范审判程序,组织建院以来规模最大的庭审观摩活动,273名院、庭领导分成24组,历时9个月,交叉点评庭审233次,参与法官人数近千名,有效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重点评查重信重访、发回改判案件520件,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及时整改,并与晋级晋职挂钩,有力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量。全市法院一审息诉服判率达到90%。

  ——完善审判效率管理机制。实行繁简分流,推广小额案件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试点、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等工作,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推行专业化审判,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少年审判等23类专业法庭或合议庭,实现了案件审理的精细高效。全市法院未结案件同比下降11.69%,案件平均审限同比缩短了13.24天。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三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率99.03%,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

  ——完善司法公开透明机制。推进审判公开,试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裁判文书上网;扩大陪审范围,全市67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848件,陪审率同比上升7.96个百分点。推进执行公开,公开选定中介机构,公开评估拍卖过程,探索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司法拍卖。二中院在全国法院首推处置涉诉财产网上挂牌竞价。推进审务公开,采取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大事项;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1次,参与人数2136人,使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通报各法院审判质效情况,督促提升工作标准。改善司法条件,完成4个法院审判楼建设,新建扩建18个人民法庭。改造全市法院二级专网,建成65个数字化法庭,开发应用审判质效评估、电子档案同步生成等管理软件,提升法院管理的智能化、系统化、科学化。

  五、强化廉洁司法,全力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院,重教育、强能力、抓作风、促廉洁,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群众观点大讨论”为抓手,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区县法院换届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组织理论研讨、设立文化长廊、开展文体活动等多种方式,培养法官忠于职守的理念、刚正不阿的品格和积极健康的情趣。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拓宽理论视野,承办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侵权法律适用等全国性重大审判业务研讨会,引导法官关注理论前沿问题,重视审判理论研究,有29篇法学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注重实践培养,将207名新招录干警全部派往基层锻炼,对400余名干警实行轮岗交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互动研讨、实景演示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296期,培训干警9900人次,法官准确把握大局、严格公正执法和妥善化解纠纷能力明显提升,有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使法官切实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亲自包案接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5471件,形成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廉洁教育,召开廉政教育现场会,组织观看专题片,发挥正反典型的引导警示作用,使干警在考验面前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强化风险防控,完善法院内部廉政制度23项,开展廉政隐患排查,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33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对4个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我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经验受到市纪委、中纪委肯定。强化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人。

  六、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提升工作水平

  坚持把监督作为推动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健全代表联络机制,走访人大代表1754人次,邀请代表座谈552人次,评查案件、旁听庭审、视察法院等916件次。市高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其他事项4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23次,邀请委员参与调解、听证、执行和观摩庭审308人次,办结提案8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两高”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廉政监督卡、收集网络信息等形式,了解民意,汲取民智,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2个集体4名同志受到国家级表彰、23个集体51名同志受到省部级表彰。市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蓟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滨海新区法院包津燕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红桥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人民法院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司法观念还不完全适应,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法院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工作方法简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极个别法官司法不廉,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一些法院在审判力量、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面临诸多困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深化能动司法,妥善审理和执行金融、投资、破产等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案件;深化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和执行食品安全、住房消费、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在促发展、惠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二是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动完善多方联动大调解和化解涉诉信访的社会化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涉诉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在促和谐、保稳定上取得新进步。

  三是更加注重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找准法院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等涉文化领域案件,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依法惩处造假欺诈、腐败渎职等违法犯罪,规范、引导社会行为,在促诚信、扬正气上取得新进展。

  四是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公正高效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保障,构建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强化司法公开民主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在促公正、筑公信上取得新突破。

  五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以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促工作、树形象上取得新提升。

  六是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坚持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能力,加强基层人才保障、职业保障、经费保障和“两庭”建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取得新跨越。

  各位代表,天津发展已经进入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代表大会各项决议,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创造一流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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