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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定为金融国资转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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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定为金融国资转让机构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pre.com/info/news/index.php?modules=show&id=30449 | 点击数:1080 | 更新时间:2010-4-14 | 文章录入:admin2 ] |
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规定和要求,经过审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具备从事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规定的基本条件,确定为我省承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交易机构,并推荐为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1995年4月,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也是我省确定的第一批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已建成集网上办公、信息发布共享、网上交易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成为我省国有资产有序流转的重要交易市场。 今后,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确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隶属关系的限制。同时,将严格控制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直接协议转让的范围,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维护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金融资产公开、公平、公正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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