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制定出台《青海省财政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办法》,对财政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听证。分析人士指出,此项制度的建立,对推进财政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青海省财政厅制定出台《青海省财政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财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财政管理,加强“阳光财政”建设。
所谓财政重大事项社会听证,是指对于财政管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前,由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各有关方面对该事项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决策的科学、民主、透明。
《办法》规定的财政重大事项社会听证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关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面向农牧民、企业以及教育等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出台;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财政支出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听证的重大财政处罚、许可事项等。
青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财政部门在作出上述重大事项决策前,将由财政重大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熟悉听证事项的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等组成听证代表,通过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当事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员等听证参加人,对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并进行质证和辩论,从而为实施财政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办法》还对听证的原则、组织、程序以及听证结果的应用进行了规范,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国财经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