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瑞祥产权-官方网站 >> 文章频道 >> 财经要闻 >> 正文
我国完成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         
我国完成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hina-cbn.com/s/n/000002/20090914/000000126304.shtml | 点击数:594 | 更新时间:2009-9-14 | 文章录入:admin2 ]

  利率为1.55%,融资期限为27天,规模为100万元,由渣打银行(中国)上海分行向渣打银行(香港)提供 

  郭茹

  
  CBN日前从央行上海总部获知,9月3日,渣打银行(中国)上海分行为渣打银行(香港)提供了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这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以来我国发生的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意味着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再获突破。 
  据了解,此笔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的利率为1.55%,融资期限为27天,规模为100万元,由渣打银行(中国)上海分行向渣打银行(香港)提供。 
  此前渣打、汇丰、东亚等外资银行刚刚获得了为中国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企业担任结算行以及为海外参加行担任代理行的资格。9月初,渣打(中国)刚刚完成了其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付款方为百联集团,收款方是其位于香港的贸易伙伴,后者在渣打(香港)开设有贸易结算账户。 
  央行上海总部人士表示,该笔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的发生对增加境外参加银行人民币持有量,提高境外参加银行对企业贸易结算采用人民币的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央行7月份发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央行上海总部有关人士表示,只要满足《细则》规定条件的境外参加银行都可以开展此项业务,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在利率、抵押等方面都可自议。规定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主要是为了确保账户融资资金具有流动性,目的是为企业提供贸易结算服务。 
  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所面临的障碍之一就是境外企业如何获得人民币资金来源的问题,因此需要提供人民币流出的机制和通道。而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是为解决境外参加银行人民币资金短缺问题提供的融资渠道,可以提高境内外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上海财经大学戴国强教授表示,相对于零星的人民币资金流出,由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人民币融资业务提供的是一种批发性的、大批量人民币流出通道,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推动意义重大。此外,这也意味着我国国际收支下金融账户的进一步开放,对于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财经日报

上一篇文章:今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达124亿美元
下一篇文章:外汇局:既防资金大量流出也防资金集中流入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开祥股份十届三次监事会决…[6708]
· 开祥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6785]
· 开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7948]
· 开祥股份召开23年度股东大…[7953]
· 开祥股份十届二次董事会决…[7862]
 
· 上合组织会议举行期间休市…[2886]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认购截止…[4545]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方案实施…[5400]
· 开祥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3988]
· 开祥股份关于信原实业受让…[3491]
  ·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