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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明确推产权市场建设         
《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条例》明确推产权市场建设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901 | 更新时间:2009-7-15 | 文章录入:ADMIN1 ]
近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形成多功能、多层次、国际化金融市场体系的要求,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进产权等市场的建设”。

  这是今年4月29日《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来,产权市场首次被明确写入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体系规划之中。

  新浪产权了解到,上海产权市场成立十五年来,在交易额等方面一直位居全国首位,2008年实现交易额1071亿元。

  目前上海产权市场正努力打造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并购重组,服务企业自主创新,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多层次的产权交易服务链,并努力成为基础性、权益性资本市场重要平台。

文章来源:新浪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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