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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获通过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获通过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chanquan/public/final.jsp | 点击数:917 | 更新时间:2008-10-29 | 文章录入:admin2 ]

   本报讯 京、津、沪、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日前审议通过了统一制订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标志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在统一、规范的方向上取得新突破。
  这项规则包括9个操作细则和4个实施办法,是在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于重庆召开的央企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工作协调会上获得通过的。与此相应的国有产权交易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也开始起步。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产权交易机构在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和加强市场基础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家产权交易机构要成为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中坚和典范,并要向着建立世界一流产权交易市场的方向努力。(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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