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支持省科技部门开展项目申报、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带动市、县配套资金;按照公共财政原则引导和扶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开展创业和技术创新;按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二是支持完善担保体系建设。运用财政性资金和政策引导社会成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担保公司,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融资难瓶颈,引导和推动建立以风险补偿金为基础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不断提高我省担保机构实力。
三是支持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技术信息、技术转让、咨询、市场营销、投融资、产权交易、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与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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