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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产权交易合作协议         
签署产权交易合作协议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7-06-11/28959223.html | 点击数:738 | 更新时间:2007-6-14 | 文章录入:admin2 ]

    □本报记者 李清理

  日前,泛珠三角区域9省区代表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框架协议》,开始联手构建跨省区的区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体系。这将逐步解决各省区产权交易相对封闭、割裂的不利局面,更好地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各产权交易市场的集聚、扩散和示范功能,促进以产权为纽带的跨地区存量资产盘活与增量资本投入,为各类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创造良好条件。泛珠三角区域已经形成的“9+2”格局,包括广东、湖南、福建、江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9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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