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在上海浦东区注册成立企业将可享受“分期付款”的待遇:只要先缴纳一定数额的“首付”,其余的注册资本可在2年时间内分步到位。
这项名为“企业注册资本分缴”的新政策在浦东新区实行后,有望进一步扩展到上海全市。
根据新推出的“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今后,凡是落户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受行业、区域的限制,享受企业注册资本“分期付款”。只要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且不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就可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分缴次数不受任何限制。
200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