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渑池铝矾土煅烧厂(以下简称“渑池煅烧厂”)整体资产现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一、概况:渑池煅烧厂是渑池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100万元,主要生产耐火材料。本次转让范围为下列资产及所有债权、债务: (1)耐火材料生产设备及辅助性生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 铁路专用线; (2)463.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3)高铝粘土矿采矿权:可开采储量381.86万吨。 二、本次资产转让经渑池煅烧厂四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渑池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三、经评估资产总额121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评估值4034.58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6959.44万元;采矿权评估值:1193.75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7935.77万元。评估结果已经备案。 四、转让底价为:5500万元。资产及负债整体转让不分拆,土地出让金及采矿权价款由受让方按规定另行向国家缴纳。 五、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在渑池县内开办有耐火材料生产或加工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否则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在渑池县内新设耐火材料生产或加工企业,并办理完注册手续;保证矿山资源不外流,并在渑池县境内加工增值;在3-5年内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3)受让方须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恢复生产经营、安置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渑池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方案为准); (4)受让方应保证清偿全部债务; (5)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内,向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2800万元,或提供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共同认可的资金证明或担保。如不成交,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不含孳息。 (6)受让方须在签定的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85712、66285713、13598833569 七、监督电话: 渑池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0398-4810178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 2007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