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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好时代         
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好时代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7-03-01/21124556.html | 点击数:956 | 更新时间:2007-3-5 | 文章录入:admin2 ]

  十数年产权市场的工作经历,让我目击了产权市场的跌宕起伏、历经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变迁。令我感受最为深刻的工作体会是:没有3号令的颁布施行,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就不可能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3号令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真正成为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

  1993年的江西产权交易市场,与全国大多数省市一样,处于不景气的运行状态,用8个字可以概括:“无章可循,有场无市”。当时,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出资人抱着以市场化目标改革国有企业的初衷,在较短的时间内组建完毕,各区市也比照效仿,一下子成立了几十个交易机构。虽然机构成立了,但在当时政策背景和大气候之下,由于没有市场运行的法规,所以江西省的产权交易市场和机构名存实亡。

  2003年,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迎来了重要转折。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特别是省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亲切关怀下,2月日1日《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政府第117号令”)颁布施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4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同年12月31日3号令颁布施行。

  在3号令和省政府第117号令的指导下,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得到较快较好发展。三年间,江西省产交所共成交项目792宗,成交金额45亿元,涉及资产总额近300亿元;其中与评估价格相比溢价成交291宗,国有资产平均增值率达15%,取得骄人业绩。

  2003年,江西省产交所成立后承办的首宗交易即萍乡钢铁厂净资产整体转让项目中,从制订招投标文件开始,积极参与谈判过程,最终以6.5亿元的价格实现转让,高出实际价格1.67亿元。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创新设置了“国有金股”制度,确保了改制后职工合法权益。改制后萍钢活力倍增,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年年都成为江西省10个经济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萍钢国有产权整体转让项目在2004年上海工博会上获得全国产权交易行业的产权交易金奖(第一名)。

  2005年5月,江西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江西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试行意见》,规定省产交所作为股权托管的平台,为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托管等相关服务。目前,股权托管平台已经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到2006底,已经托管登记的公司共有6家。

  实践证明,股权托管登记平台与产权交易平台同时运行,能够实现互动,方便交易当事人,提高交易效率,为江西省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和中小企业股权流动提供有效服务。

  为了尽快完善全省产权交易市场集中规范的市场制度,江西省产交所在有条件的区市设立办事处,授权当地产权交易主管部门代我所审核当地项目,并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加挂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驻当地办事处的牌子,撤销当地的交易机构,逐步实现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五统一”:即统一法人和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凭证、统一收费和结算,确保全省产权市场集中、规范、有序运作,确保国有产权在规范的市场中转让。目前,上饶、九江等6个办事处已开办运行。在主管部门领导下,江西省产交所将尽快统一全省产权交易市场。

  根据江西省政府规定,省产交所实行会员代理交易制度。会员资格的认定由省产交所根据章程进行自律管理。近几年来,省产交所先后召开6次会员大会,经过多轮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主管部门和省国资委指导下,通过了《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章程》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目前,全省经过培训、具有资格的产权经纪人有368人,批准设立的会员80个(包括经纪会员和非经纪会员),基本满足全省产权交易活动的需要。

  产权市场的发展历史,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制度变迁的时代,我们正亲眼看着猿变成人。” 作为制度变迁的见证者,我们充分感受到,如果没有3号令的指引和江西省政府第117号令的具体指导,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生存都难,更别说规范发展了!我们也是制度变迁的受益者,在3号令指引下,江西省集中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科学和谐的市场制度不但造就了一批有纪律、懂管理的市场监管队伍和严谨规范的产权市场管理层,而且也造就了一支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的从业人员队伍。

  在2001年到2002年的时间里,笔者作为江西省产交所筹备组成员之一,在起草省政府第117号令的时候,面对种种阻力和不理解,心情真是“心之忧矣,云如之何”。今天,在3号令实施三周年之际,作为经历了不同时代产权市场制度的当事人,我更深刻感受到它的深远意义:

  首先,3号令以国家行政规章的形式依法确定了产权市场的地位;其次,3号令依法确定了产权市场的制度构架和基本运行体系;第三,3号令凸显了产权市场定价机制和重新配置资源的功能,维护了国有产权合法权益;第四,3号令为产权市场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了充分准备。

  光阴荏苒,时不我待,当前,全国产权交易市场正处在规范发展的好时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要切实把握机遇并珍惜来之不易的机遇,认真贯彻执行3号令的各项规定,为进入资本市场做好各种准备。同时,我们也期望3号令能够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指导和规范产权市场运行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总裁 任胜利)

 

好挥?号令的颁布施行,全国产权交易市场就不可能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3号令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真正成为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

  1993年的江西产权交易市场,与全国大多数省市一样,处于不景气的运行状态,用8个字可以概括:“无章可循,有场无市”。当时,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出资人抱着以市场化目标改革国有企业的初衷,在较短的时间内组建完毕,各区市也比照效仿,一下子成立了几十个交易机构。虽然机构成立了,但在当时政策背景和大气候之下,由于没有市场运行的法规,所以江西省的产权交易市场和机构名存实亡。

  2003年,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迎来了重要转折。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特别是省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亲切关怀下,2月日1日《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政府第117号令”)颁布施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4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同年12月31日3号令颁布施行。

  在3号令和省政府第117号令的指导下,江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得到较快较好发展。三年间,江西省产交所共成交项目792宗,成交金额45亿元,涉及资产总额近300亿元;其中与评估价格相比溢价成交291宗,国有资产平均增值率达15%,取得骄人业绩。

  2003年,江西省产交所成立后承办的首宗交易即萍乡钢铁厂净资产整体转让项目中,从制订招投标文件开始,积极参与谈判过程,最终以6.5亿元的价格实现转让,高出实际价格1.67亿元。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创新设置了“国有金股”制度,确保了改制后职工合法权益。改制后萍钢活力倍增,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年年都成为江西省10个经济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萍钢国有产权整体转让项目在2004年上海工博会上获得全国产权交易行业的产权交易金奖(第一名)。

  2005年5月,江西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联合下发《江西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试行意见》,规定省产交所作为股权托管的平台,为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托管等相关服务。目前,股权托管平台已经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到2006底,已经托管登记的公司共有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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