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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通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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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通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6-07-03/17628797.html | 点击数:741 | 更新时间:2006-7-4 | 文章录入:admin1 ] |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保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杜绝商业贿赂,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近日,重庆市纪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土房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监管严禁国有产权在场外转让交易的通知》,要求严格实行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严禁场外交易。全市经营性国有产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产权、涉讼经营性国有产权及地方性金融国有产权等各类国有产权必须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及其分支机构交交易,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规避进场交易或违反规定进行场外交易。(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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