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交易必须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昨日,在重庆市贯彻国有产权转让法规工作会议上,市纪委、市国资委等七部门发出通知,将严查国有产权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从下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一次国有产权转让的大检查。
我市三令五申明确国有产权必须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但是在场外违规交易的行为仍有发生,重庆联交所提供了一份数据:两年来,我市涉及违规交易行为的项目24宗,资产价值近8亿元,其中22宗被相关部门阻止;另有两宗总价值为7028万元的项目违规场外实现了交易,目前,相关部门正对这两宗交易进行调查。
昨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昌伦讲了一个事实,在最近进行的一次抽查中,发现某地居然将价值高达7000多万元的国有煤矿的300万股的国有股份在场外就进行了处置。
在昨日的重庆市贯彻国有产权转让法规工作会议上,七部门要求,凡在审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国有产权时,必须要求转让方进入重庆联交所进行交易。
而已完成交易的,重庆市联交所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出具鉴证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财政、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金融机构也不得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从下月开始,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一次国有产权转让的大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是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等。(重庆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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