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部门联合行动严打国有产权场外交易行为 |
|
 |
|
七部门联合行动严打国有产权场外交易行为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6-06-14/17500814.html | 点击数:589 | 更新时间:2006-6-15 | 文章录入:admin1 ] |
华龙网讯 全市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交易”。昨日,市纪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市贯彻国有产权转让法规工作会。会议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在审批、审计评估和竞价交易、登记过户、监督四个环节筑起牢固防线,严厉打击国有产权场外交易的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据介绍,我市企业国有产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产权、涉讼经营性国有产权、地方金融国有产权和国有船舶产权等都集中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但场外违规交易行为也时有发生。近两年来,我市已发现的涉外违规交易行为资产价值达到8亿元,其中包括两宗总价值为7028万元的项目。
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各司其职,坚决打击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规避进场交易或违反规定进行场外交易的行为,通过建立国有产权交易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国有资产健康交易。
会议强调,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在场外交易国有产权的,即使完成交易,市联交所及分支机构也不会出具鉴证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财政、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必要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还将就场外交易的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交易无效。(华龙网 廖雪梅)
|
|
上一篇文章:王浩生:西部产权的拓荒者
下一篇文章:引导民企参与国企产权交易津举办信息超市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