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9日,南京市房产部门发出信息,由于存在许多隐患,即日起停止办理产权式商铺的预售许可证,并禁止产权式商铺的销售。
所谓产权式商铺,即购房者所购的商铺,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只收租金,不参与经营;购房者在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时,须与开发企业或开发企业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的租赁合同或委托经营合同,开发商承诺一定年限的高回报。日前,建设部对此发出风险提示:以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形式购买产权式商铺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南京房产部门人士介绍,由于产权式商铺销售合同中部分条款责任不清、权益不明,存在着问题和猫腻,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许多风险,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许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因此,不宜推行产权式商铺。(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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