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尚未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却有破冰迹象。近日,两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双鹭药业(002038)和G万科A(000002)获得证监会无异议批复。
但是,按照证监会今年1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证监会无异议批复还不代表走完法定程序,还须依照有关规定,获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在此背景下,业界关于《办法》将很快出台的判断,无疑又增添了新的依据。
激励难题
至今,已经有30余家上市公司试水股权激励,但因为国资委的谨慎态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如何执行至今没有明确,也没有任何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激励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复。
股权激励的推进为什么这样艰难?按照上海荣正咨询公司董事长郑培敏的说法,"国有企业解决股权激励如果方案设计不好,既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可能出现相应的社会问题。"
不仅如此,有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抢跑"违规操作的批评不断出现,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推进的难度。
业界质疑的,主要包括股份来源、行权价格和决策程序。此外,高管用于购买激励性股权的资金来源问题,也是各方关注焦点。
以近期推出激励方案的伊利股份(600887)为例,其总经理潘刚获得1500万份股票期权的激励,以13.33元的行权价格计算,要全部实现行权,累计需要2亿元资金。
"即使潘刚分成8年行权,对于一位在2006年年薪只有22.04万元的上市公司高管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国盛证券分析师王剑说,"这就有可能引出一个问题,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上,会不会出现过度激励或激励效果打折的现象。"
天相投资董事长林义相也对管理层行权资金的来源感到担忧,"如果公司做配套的现金奖励计划,会增加公司成本,对公司业绩不利。而如果没有现金,有些管理层又可能对外进行利益输送,用利益输送的钱来行权。"
去年以来,业界的种种疑虑与各方观点不断披露,显然使得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的制订和实施,有了更为全面的把握。"根据目前的情况,《办法》应该会在五六月份出台。"郑培敏说。
抢跑者思维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五部委之前联合下发的有关规定和通知,只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才能进行高管股权激励。但众多上市公司争相而上,甚至把股权激励与公司股改捆绑进行。
"股改是大股东和流通股东的事情,激励是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事,二者混为一谈,根本就是混水摸鱼。"郑培敏认为,"捆绑股改是不可能行得通的,肯定要修改。"
但对于"违规抢跑"一说,不少提前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则有不同的理解。
"我们在股改说明书中提到的股权激励,其实只是一个规划性框架,具体的激励方案还要等国家的配套政策齐备后才会考虑。"G韶钢(000717)证券事务代表李华平说,"只有政策出来后我们才会明确具体的激励方案。"
"业界对'抢跑'确实存在误解,其实并非所有抢跑的公司都是违规的。"王剑认为,"一些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在股改完成后才提出的,虽然国资委的《办法》没有出台,但这些公司在证监会等政策的支持下,积极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也是正常的。"拨乱反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鹭药业和G万科A股权激励方案获批消息披露的前一天,华侨城(000069)修改后的激励方案出炉,这也是抢跑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首家进行方案修改的公司。
作为众多抢跑者中的一员,华侨城激励方案的修改无疑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说违规抢跑者方案'推倒重来'可能重了一点儿,但激励方案大幅改动是不可避免的。"郑培敏认为。
参照华侨城的股权激励方案不难发现,修改前后的方案发生了巨大变化。
"修改前的股票期权,公司高管可以不用花钱,但改成限制性股票之后,尽管只是7块钱一股,但高管层不仅要花钱,还要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体现了激励和压力相结合的原则。"郑培敏说。
华侨城属于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在其最初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因股票期权的定价与二级市场价位相差较远,一度成为业界质疑的方向。
按照华侨城证券办人士的说法,7元的定价既考虑到每股净资产,也考虑到二级市场的表现,在二者之间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应该说合情合理。
"如果按照《办法》的讨论稿,华侨城目前的方案完全符合规定,毫无疑问会获得通过。但最终的定稿会怎么样,现在还不能确定。"一位参与办法制定的人士告诉记者,"我认为华侨城完全可以等政策明朗之后再推,不过,既然他们推出来了,说明他们和各方面都有了充分沟通,也显示《办法》的定稿即将落定。"(中国经营报 朱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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