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8日讯从省国资委获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下一步,我省将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搭建起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信息发布、收费标准、交易签证“五统一”。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成效显著,2005年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4882户,同比减少975户。目前,我省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近90%,95%以上的中小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重组。
根据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省国资委将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搭建起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统一、开放、高效的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信息发布、收费标准、交易签证“五统一”。
对困难企业,将以退出、关闭和整合有效资源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改制:有一定净资产、产品有市场的,利用国家有关政策,进行重组或改制,以盘活存量资产;资产质量差但能正常经营的,实行人资分离,通过无形资产有偿使用、资产租赁、公有民营等方式,探索职工安置的新途径;严重资不抵债又无法重组的,依法实施破产。
下一步,我省各级国资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管理层受让国有产权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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