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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产权交易商业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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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产权交易商业贿赂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ninfo.cn/finalpage/2006-04-20/16939915.html | 点击数:573 | 更新时间:2006-4-21 | 文章录入:admin1 ] |
本报海口4月19日讯 省国资委今天出台专项治理方案,严打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经营活动中违反道德、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常交易行为,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该项工作将从即日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
这些商业贿赂主要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违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私设小金库或少数人私分;企业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大宗物资、生产设备、生产耗材等营销活动中,购销双方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得到好处;企业领导和工作人员在财产租赁、土地出让中,收受租赁方、受让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省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改制重组、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等活动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企业和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等7种行为类型。(海南日报 单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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