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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立法开门纳谏征求民意年底可能出台大纲         
能源立法开门纳谏征求民意年底可能出台大纲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news.xinhuanet.com | 点击数:840 | 更新时间:2006-4-20 | 文章录入:admin2 ]
“(能源法立法)现今还没有明确的时间段,但我们争取年底出台大纲。”

能源法起草将向公众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对外表示,欢迎各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为能源法的制定建言献策,对于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将在起草过程中吸纳和借鉴。 
    为保障我国能源和经济安全,促进能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办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实施能源法起草的相关工作。 
    围绕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国家能源办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能源办、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查询。公众可对其中感兴趣的问题作答,也可以就能源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能源办。活动将于5月1日开始,12月1日结束。 
    这次征求意见活动的电话联系方式是:国家能源办战略规划组,(010)88653416、(010)88653413。国家能源办、发展改革委网址分别是:www.chinaenergy.gov.cn、www.ndrc.gov.cn。

    昨天,国家能源办相关工作人员在发布了能源法立法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的通知之后,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今年1月24日,国家能源办会同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召开会议,成立能源法起草小组,自此,能源法起草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昨天,国家能源办下发通知,拟于近日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能源法草案制定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国家能源办特别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包括选择题和问答题),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网站和《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及有关能源行业报刊进行查询。通知称,可以对其中感兴趣的问题作答,也可以不受问卷中题目或答案选项的限制,就能源立法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信件、传真、E-mail或网上跟帖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能源办。

    征求意见活动计划5月1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将在能源法的起草过程中被充分吸纳和借鉴,并得到一定形式的表扬或奖励。

    按照日前公布的计划,能源法在年底要出台初稿。国家能源办相关人员称,征集意见活动到年底结束,因为吸纳、消化民众意见也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年底是否能按计划出台初步大纲还不能确定。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葛家理曾对媒体表示,能源问题的解决事关整个宏观经济,在寻求法律的途径进行规划之前,首先要对中国的能源问题以及整个宏观经济有透彻研究和评估。

    此前,国家能源局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曾指出,能源立法宜细不宜粗,而此次公开征集意见也是充分吸收社会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吸纳的意见最终将交付包括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环境在内的专家小组审阅。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宋蕾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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