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瑞祥产权-官方网站 >> 文章频道 >> 资料中心 >> 行业资料 >> 正文
煤炭资源税数度上调资源类公司面临税收新政         
煤炭资源税数度上调资源类公司面临税收新政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news1.jrj.com.cn/news/2006-04-07/000001464853.html | 点击数:953 | 更新时间:2006-4-10 | 文章录入:admin6 ]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江苏、江西、黑龙江、陕西省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至此,管理层已是数度出手,上调各地的煤炭资源税。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表明资源税税制改革将进一步走向深入,未来管理层可能出台更多政策措施,保护煤炭等资源合理有序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而此次煤炭资源税上调幅度远远落后于煤价上涨幅度,对相关上市公司的影响较为有限。

  资源税制改革趋于深化

    根据通知精神,自2006年4月1日起,江苏、江西、黑龙江、陕西四省煤炭资源税分别提高至每吨2.5元、2.5元、2.3元和3.2元。

  此前,两部委曾联合下发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湖北、广东、湖南和内蒙古四省区的煤炭资源税分别提高至每吨3元、3.6元、2.5元和3.2元;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由原来的减征60%改为减征40%。同时,取消对有色金属矿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按全额征收;锰矿石适用税额标准由2元/吨调至6元/吨。钼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为一等税额标准8元/吨,二等税额标准7元/吨等。

  而去年5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就对河南、安徽、宁夏、重庆、贵州、云南、福建、山东等地的煤炭资源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面临着资源枯竭、浪费巨大,以及环境破坏严重、安全形势严峻等众多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策缺失,尤其是财税政策缺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近期一系列动作,表明资源税税制改革趋于深化,管理层开始试图从政策面上发挥对资源的调节作用。

  相关公司影响暂时有限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将提高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但由于现行的煤炭资源税税额幅度小,税收定额低,相对于煤价攀升带来的巨大利润,资源税对相关企业的影响应该较为有限。油、气等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

  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包含煤炭在内的资源税改革全面启动,相关上市公司的成本有可能较大幅度提升,资源税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充分显现。

  业内人士认为,煤炭、油、气资源税调整远未到位,目前的税率仍然较低,达不到合理利用、保护资源的效果。未来一段时间内,资源税肯定要继续向上调整,资源税占公司成本的比重会相应提高,从而对企业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记者 家路美)
证券日报

上一篇文章:多晶硅价格有望继续上涨硅片行业大洗牌
下一篇文章:"聚龙项目"能否拯救中国彩电业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开祥股份十届三次监事会决…[6708]
· 开祥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6785]
· 开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7948]
· 开祥股份召开23年度股东大…[7953]
· 开祥股份十届二次董事会决…[7862]
 
· 上合组织会议举行期间休市…[2886]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认购截止…[4545]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方案实施…[5400]
· 开祥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3988]
· 开祥股份关于信原实业受让…[3491]
 
· 煤炭资源税变"挑肥拣瘦"…[842]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